國家統計局今天上午發佈的CPI數據顯示,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104.9,比去年同月上漲4.9%,低於市場預期。
數據顯示,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總水準同比上漲4.9%。其中,城市上漲4.8%,農村上漲5.2%;食品價格上漲10.3%,非食品價格上漲2.6%;消費品價格上漲5.0%,服務項目價格上漲4.6%。居民消費價格總水準環比上漲1.0%。其中,食品價格上漲2.8%,食品中鮮菜價格上漲14.4%、鮮蛋價格上漲2.3%。
一、食品類價格同比上漲10.3%。其中,糧食價格上漲15.1%,肉禽及其製品價格上漲10.9%,鮮蛋價格上漲20.2%,水産品價格上漲11.1%,鮮菜價格上漲2.0%,鮮果價格上漲34.8%。
二、煙酒類價格同比上漲1.8%。其中,煙草價格上漲0.4%,酒類價格上漲4.3%。
三、衣著類價格同比下降0.2%。其中,服裝價格上漲0.3%,鞋價格下降2.8%。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類價格同比上漲1.4%。其中,耐用消費品價格下降0.7%,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11.4%。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類價格同比上漲3.2%。其中,西藥價格上漲0.6%,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11.3%,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0.8%。
六、交通和通信類價格同比下降0.1%。其中,交通工具價格下降1.3%,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上漲7.0%,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2.3%,城市間交通費價格上漲3.7%,市區公共交通費價格上漲0.7%;通信工具價格下降12.8%。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類價格同比上漲1.0%。其中,教育價格上漲1.7%,文娛費價格上漲1.5%,旅遊價格上漲7.6%,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6.2%。
八、居住類價格同比上漲6.8%。其中,水、電、燃料價格上漲3.9%,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4.3%,住房租金價格上漲7.1%。
説明:
1、為提高基礎數據的可比性,按照制度規定,從2011年1月起,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開始計算以2010年為對比基期的價格指數序列。這是自2001年計算定基價格指數以來,第二次進行例行基期更換,首輪基期為2000年,每五年更換一次,第二輪基期為2005年。
2、根椐2010年全國城鄉居民家庭消費支出調查數據和有關部門調查數據,對權數構成進行了相應調整。其中,居住提高4.22個百分點,食品降低2.21個百分點,煙酒降低0.51個百分點,衣著降低0.49個百分點,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降低0.36個百分點,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降低0.36個百分點,交通和通信降低0.05個百分點,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降低0.25個百分點。
3、根據各調查市縣2010年最新的商業業態、農貿市場以及服務消費單位狀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原則和方法,增加了1.3萬個調查網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目前調查網點為6.3萬個。
4、權數調整對本月CPI數據的影響是:同比數據增加0.024個百分點,環比數據減少0.049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