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日稱,明年1月1日起將聯動調整6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
北京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之後達到1400元,僅次於上海位居全國第二位;此外,上調的還包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失業保險金。
據悉,新的社保待遇標准將自明年1月1日起執行,惠及北京市299.7萬人。其中,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尚在報批之中,但計發會自元旦起施行。
1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增11%
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自今年1月1日起調整後執行的,每月是1260元。
根據調整方案,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將上調至每月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為11.1%。
同時,北京還將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其中,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4元提高到每小時15.2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33元提高到每小時36.6元。
據悉,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它是勞動者收入的一道“底線”。
■ 解讀
最低工資標準指“凈收入”
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的是“凈收入”,其中不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如果用人單位在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再扣除勞動者的社保費用,屬違規行為。
同時,勞動者在國家規定的高溫、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條件下工作領取的津貼,在節假日或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從事勞動所得的加班、加點工資,也不應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
勞動者依法享受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等保險福利待遇,也須由企業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外,另行支付。
■ 影響
標準不給企業造成過高負擔
北京自1994年開始建立最低工資制度,至今已有18年,2011年1月1日起首次“破千”。
此次調整後,如果按同口徑比較,北京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位居全國第二,僅次於上海。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居全國首位。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巡視員孫彥表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
最低工資標準上漲會否給企業帶來壓力?昨天,記者詢問朝陽區惠新東街附近一些小飯館得知,目前服務員的薪水已達1500元左右。“相比政府定的工資標準,我們更主要是看市場行情。太低了招不上人,也留不住人。”一家餐館負責人表示。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每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會參照恩格爾系數、經濟發展、物價水準等,同時也會考慮到職工就業,不給企業造成過高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