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要求健康保險産品須合理定價

2012-09-13 11:10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為促進健康保險領域産品創新,充分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在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作用,中國保監會日前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保監局和人身保險公司必須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健康保險産品不得損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據了解,該通知所稱健康管理服務是指保險公司針對被保險人相關的健康風險因素,通過檢測、評估、干預等手段,實現控制風險、改善健康狀況的服務,包括健康體檢、就醫服務、生活方式管理、疾病管理、健康教育等。

  保監會在通知中稱,健康保險産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務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且應根據市場情況合理定價。健康體檢、緊急救援等支出類服務,計入理賠支出的,其分攤入凈保險費中的成本不得超過保險費的10%。健康教育、就醫服務等諮詢類服務,計入公司運營成本的,其分攤入附加費用中的成本不得超過保險費的2%。其他服務或成本超出以上限額的服務,應單獨定價,不計入保險費,並在合同中明示健康管理服務價格。

  此外,通知中明確提出,有關健康管理服務內容可在保險條款中列明,也可另行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合同,但保險公司在銷售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的健康保險産品時,應向投保人説明健康管理服務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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