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一週談:銀行卡"磁"舊迎"芯" 大病險不分病種

2012-09-10 14: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王偉

  5日 國務院醫改辦副主任:大病保險“不分病種”

  昨日,國務院醫改辦副主任徐善長接受中國網訪談時表示,大病醫保不會簡單地按照病種區分大病,而是根據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與城鄉居民經濟負擔能力對比進行判定是否會因病致貧、返貧。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關於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的定義,一個家庭強制性醫療支出,大於或者超過家庭一般消費的40%,就被認為出現了醫療災難性支出。也就是説,當城鎮居民、農民當年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分別達到當地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農民年每人平均純收入時,就會發生災難性醫療支出,就達到了我們大病所判定的標準。大病發生的概率大概在千分之二到四左右,按照參保(合)人數測算,全國大概是200萬~400萬人左右。

  徐善長在訪談中強調指出,大病保險有一個原則,就是政府主導,專業運作。“大病保險不是一般的商業保險。通過政府購買大病保險的形式,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充分發揮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

  徐善長表示,文件明確要求,商業保險機構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同時,“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的盈利率”。因此,財政部門正在積極制訂對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大病保險的財務列支和會計核算辦法。保險監管部門也在制定相關辦法,對大病保險市場準入、産品設計、資金管理、風險管控等進行細化規定。有關對商業保險機構的審查和監督措施將陸續出臺。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在廣東,醫保商辦有兩種模式,即“湛江模式”和“番禺模式”,前者是指從社保基金中提取部分經費購買商業保險,並提高賠付額度,商業機構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而“番禺模式”則是由政府引入商業機構進行託管,政府部門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商業機構不負責經營。有消息顯示,廣東擬定的“大病醫保”方案與“湛江模式”、“番禺模式”或存在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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