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銀行籌備新一輪資産證券化試點

2012-02-27 08:40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范樂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監管層目前已就資産證券化具體實施方案達成初步共識,多家商業銀行開始著手新一輪資産證券化試點,但開展資産證券化在法律、稅務、評級等方面的相關制度建設仍需完善。

  重啟漸行漸近

  我國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始於2005年。監管機構首先發佈有關試點管理辦法,隨後國開行和建行分別進行了信貸資産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發行規模為71.96億元,2006年發行規模有115.8億元。2007年,信貸資産證券化進入擴大試點階段,規模不斷擴大,延伸到不良資産,當年發行規模達到178.08億元。2008年發行規模達302.01億元。

  截至2008年底,信貸證券化業務試點共發行667.85億元。金融危機爆發後,監管機構出於審慎原則和對資産證券化風險的擔憂延緩了市場發行速度,並於2008年年底暫停了不良資産證券化試點。從2009年以來,資産證券化進程停滯。

  去年以來,重啟資産證券化再度提上日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曾在公開演講中表示:“當前推進資産證券化産品發展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緊迫。”

  央行2012年金融市場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繼續推動信貸資産證券化等金融創新,積極穩妥地發展安全、簡單、適用的金融衍生産品,為銀行轉變經營模式創造條件,提高其抵禦風險能力與服務實體經濟水準。

  有媒體透露,目前央行和銀監會就資産證券化具體實施方案已達成初步共識,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在內的多家商業銀行已開始著手新一輪資産證券化試點。

  緩釋銀行資本壓力

  中國社科院金融重點實驗室主任劉煜輝曾參與2003年資産證券化監管層討論和方案設計。他表示,當年資産證券化之所以能夠力排眾議推出,一個重要原因是更好地化解國內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約束困局。時至今日,除了資本金約束外,銀行面臨的其他內外部環境變化,也使資産證券化的重啟變得十分迫切。

  經過近年來的天量信貸投放,銀行業的信貸風險逐漸有所顯現。根據銀監會公佈的數據,去年四季度銀行業不良貸款餘額與不良貸款率較三季度均環比上升。這是2005年以來首次出現不良貸款餘額和比率“雙升”。

  近年監管層對商業銀行風險緩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去年銀監會進一步提高資本標準,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資本充足率應保持在11.5%以上,非系統重要性銀行應保持在10.5%以上。由於資本金壓力使然,商業銀行紛紛在資本市場上進行再融資,使A股市場“不堪重負”。

  劉煜輝表示,由於經濟面臨持續通貨膨脹壓力,以及寬幅負利率的長期存在,近年來,金融脫媒趨勢日漸明顯,這也改變了商業銀行金融運作的生態環境。

  分析人士認為,在資本金約束條件下,商業銀行需要提高資金週轉率,可行的路徑便是資産證券化。

  制度建設需完善

  “資産證券化確實要重啟了,但如何做還有很多問題不明確,銀行有點不知如何下手。”一家商業銀行人士表示。

  劉煜輝指出,當前銀行面臨資産證券化的內外壓力,我國需要完善推動資産證券化的各項制度框架。

  一是SPV(即特殊目的載體公司)採取銀行還是信託模式仍需要明確。二是相關法律制度需要修訂完善,包括存在的雙重徵稅等問題。

  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俞勇日前在中國證券報發表文章指出,全面推行資産證券化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保障,國內不僅缺乏資産證券化所需的獨立法律法規,現有的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不足以解決法律衝突,資産證券化難以發展。

  此外,信用評級也需要為資産證券化做好準備。“地方融資平臺資産證券化遲遲未能開展,一個主要的問題也是在於評級。”業內人士透露。

  分析人士指出,資産證券化是一種新型金融工具,發行的是資産支援證券,需要較高品質的信用評級。因此信用評級在資産證券化的實施過程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它不僅直接決定了資金融通的成本,而且對於資産證券化整體市場健康發展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我國評級業開展業務時間短、缺乏長時期的歷史數據積累,反映違約概率的評級結果尚未得到實踐檢驗,在技術改進、公信力建立等方面還存在較大的差距。此外,現有的評級行業收費模式也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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