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出臺新規加強信託公司風險監管

2010-09-10 10:45     來源:新華網     編輯:程軼文

  中國銀監會9日宣佈出臺《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加強對信託公司的風險監管。

  《辦法》中明確要求信託公司計算凈資本和風險資本,並且持續要求信託公司凈資本與其風險資本的比值不小于100%,由此建立了風險資本與凈資本的對應關係,使各項業務的風險資本均有相應的凈資本支撐,促使信託公司將有限的資本在不同風險狀況的業務之間進行合理配置,引導信託公司根據自身凈資本水準、風險偏好和發展戰略進行差異化選擇,實現對總體風險的有效控制。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信託業管理資産規模快速擴張,從2007年初的3606億元發展到2009年底的2萬億元。目前信託公司平均管理的資産規模約為400億元,個別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産規模已經達到凈資産的50倍以上。與此同時,部分信託公司的內控和風險管理能力並沒有及時跟上,單體信託項目風險時有發生。

  “為有效控制信託公司的盲目擴張,防範風險,需要更有效的監管工具來彌補監管手段的不足,即通過實施凈資本監管進行必要的約束。”他説。

  這位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臺將推動信託公司建立並完善內部風險預警和控制機制,通過對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動態監控、定期敏感性分析和壓力測試等手段,有效控制風險。通過凈資本監管有效落實監管意圖,引導信託公司根據自身特點進行差異化選擇與發展。(記者白潔純、侯雪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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