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會計師事務所近日發佈《2012年中國保險業十大趨勢與展望》(下稱報告),就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放開、銀保業務的挑戰、監管政策的調整、財産險承保利潤、地方性險企興起、車險增長速度、電話和網路銷售等十大話題進行了預測。
同時,對於近期媒體關於今年或將有2000億險資入市的傳聞,德勤中國企業管理諮詢及保險精算服務合夥人盧展航表示:“這可能不大現實。”他認為,雖然在目前産品分紅率下降、退保率增大的壓力下,險資確有入市,以提高投資回報的需求;但另一個嚴峻的現實是,險企的償付能力壓力亦逐漸加大,並沒有多少可供調配的資金。而且,目前股市動蕩頻繁,險企得考慮自身的風險偏好和資金平衡。
地産、股權類投資將升溫
報告預計險企對地産、股權類的投資將呈上升趨勢。
據了解,險企購置商業地産主要是以出租為盈利模式。我國大部分一、二線城市優質寫字樓的租金收益率在6%左右,最高可達11%,普遍高於險企投資資産年收益率。自2010年以來,中國平安、中國人壽、中國太保等資金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已經在不動産領域開始實踐並沉澱了一批投資項目,商業地産和養老社區成為各家保險公司的重點投資對象。
除了參與不同類型的不動産投資外,一些保險公司開始進軍保障房建設,但投資規模並不大。一來,由於保障房投資盈利不具有很強的吸引力;二來,目前險企均以債權形式介入,地方政府作為債務人,在不少政府舊債尚未妥善解決且保障房投資未來收益不明朗的情況下,投資風險比較大。
在這種情況下,不少保險公司開始籌劃成立股權投資部門。目前已有中國人壽、平安保險和泰康人壽獲得了相關的正式牌照。不過,對於險企而言,目前直接參與股權投資在可行性上仍有不少障礙。其中,相關專業人才的缺乏是主要瓶頸,尤其是薪酬機制很難達到吸引人才的目的。
“總體來看,保險資金投資房地産和股權的實踐還處於初步探索階段,保險公司需經過一兩年的實踐後,才有可能做出比較準確的判斷,但毋庸置疑的是,2012年保險企業對地産、股權類的投資將繼續呈上升趨勢。”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組合夥人文啟斯判斷。
或現上市融資浪潮
報告稱,隨著2011年資本市場的“股債雙殺”,各保險公司權益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的計提減值已經影響償付能力充足率。大量融資活動在 2012年還會持續,上市或股東融資將成為各大保險公司擺脫困境的最佳途徑。
2011年,各家保險公司融資規模超1600億。據保監會統計,2011年共有13家保險公司獲批發行次級債,總量達577.5億元,30多家保險公司完成股權融資,總融資規模超過1000億元。
新年伊始,又有險企相繼通過發債方案,擬以此提升償付能力。對此,報告認為,儘管次級債已成為市場提高償付能力的主要手段,但次級債的純債務特性決定了其最終需要償還的屬性,加之市場利率走高導致利息成本上升,進一步加重了保險公司的還債壓力。以人保財險為例,人保于2010年6月發行的10年期次級債利息為:前5年4.6%,剩餘期限6 .6%,但今年上半年的利息已上升為前5年5.38%,剩餘期限7.38%。
再加上2011年10月19日,保監會重新修訂並下發了《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大幅度提高了募集次級債的門檻,對募集規模的上限由不超過上年末凈資産的100%降低到50%。
報告認為,面對業務的急速發展,通過險企本身盈利能力解決償付能力無疑是杯水車薪,尤其是在現有償付能力保單獲取成本不能遞延,準備金的計算方法相對保守的情況下,這都不利於保險公司的快速發展“對於過去已經大量使用次級債提高償付能力的保險公司來説,上市或股東融資成為保險公司擺脫困境的最佳途徑。由此,我們認為在2012年將會再一次出現保險公司上市或股市再融資的浪潮。”文啟斯説。
償付能力制度改革箭在弦上
作為現代保險監管的核心,償付能力監管的改革涉及到險企財務和經營的安全,涉及到險企發展方式的轉變,常常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2011年因受資本市場動蕩影響,部分險企償付能力出現快速下降“一些資本金較為雄厚的大型保險公司也面臨償付能力的壓力。到三季度末,人保財險、國壽股份、平安壽險、人保壽險等償付能力充足率也降至150%以下,償付能力壓力增大,值得高度關注。”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此前撰文稱。
據了解,目前中國償付能力沿用歐盟償付能力舊有制度,是否需要改革,如何改革,過去幾年一直備受爭議。近年來,關於歐盟償付能力2號的討論、確定和實施是歐洲保險業監管制度改變的一大事項,在國際保險業掀起了巨大的影響,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很多國家都在思考償付能力2號對本國保險業的借鑒意義,並相應提出了風險資本制度的現代化改革。
報告認為,儘管在2012年1月的保監會全國工作會議上,並沒有特別提及償付能力制度的改革,但有些改變已在悄然發生。比如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標準監管委員會在2011年10月的換屆選舉中,有更多的技術人員入選,委員會也首次引入了任職于會計和精算的諮詢機構的專業人士。業內人士預計,償付能力制度改革很有可能在今年拉開序幕,相關辦法或許不會馬上出臺,但至少會有相應的説法。
“改革目前沒有具體的方案或方向,不過,由於業內阻力等原因,償付能力標準大幅提高的可能性不太大;當然,如果標準有一定下降也不意外。”盧展航認為,監管機構肯定會考慮險企在過渡時期的承受能力,中間也會有一系列諮詢、測試的過程。畢竟,我國目前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與風險導向的歐盟償付能力2號體系和美國的風險資本體系差距較大,而我國目前的行業發展水準與監管水準都存在知識和經驗儲備不足的問題,需要較長的準備期。(記者 陳聖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