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放高利貸” 獲刑兩年

2013-08-12 10:29     來源:華西都市報     編輯:林天泉

  為了快速致富,都江堰男子張明(化名)想到了用卡套現,再給他人放高利貸。誰知高利貸放出後,借貸人立即消失。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都江堰法院獲悉,張明因信用卡詐騙罪,獲刑兩年並處罰金2萬元。

  今年39歲的張明,原本是都江堰某銀行職工,家境富裕,後染上吸毒的惡習。2011年年底,張明因吸毒被所在銀行辭退。去年,張明分別在三家銀行辦理3張信用卡,然後一次性借給譚某5萬元,誰知譚某借錢後,很快就沒了音信。

  都江堰法院審理認為,張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期限,經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遂做出以上判決。(田丹記者余行實習生趙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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