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名工行建行“買斷工齡”員工維權

2013-07-31 09:32     來源:中國廣播網     編輯:林天泉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從昨天以來,發生在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北京總部門前的員工維權事件,引起了媒體的關注。據我們今天下午在現場最新了解到的情況,工行和建行總部門前已經沒有人,但仍然有部分人員在附近繼續維權。

  據了解,這些聲稱前來維權的人,都是被買斷工齡的前銀行員工。從1998年開始,中國力推金融體制改革,工農建中等四大國有銀行鼓勵員工自謀職業,對一些員工以“買斷工齡”或者“協解”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隨著銀行上市後效益提高,許多人覺得自己當年拿到的經濟補償不夠。這些前來維權的前員工來自國內的多個省市,他們對記者説,自己目前的生活面臨諸多困難。

  員工一:買斷工齡之前,工商銀行承諾買斷以後退休能享受同樣待遇,但是等我們簽字以後這些全都被否定了。

  員工二:我是山東中行的,讓我簽了一部分字,到最後沒有社保,沒有醫保,十多年了。

  員工三:我19歲就參加工作在銀行上班,到39歲了讓我下崗。39歲的人已經學不了什麼新東西了,再去別的單位打工,人家也不願意用。現在我們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沒有。

  員工四:我今年50歲,我到這個年齡了,我什麼都沒有,病了沒人管。

  據這些銀行的前員工們説,他們曾經找銀監局尋求説法,銀監局要求他們找到各家銀行進行協商解決,於是才有了這次的維權。而前來維權的人中,除了工行和建行的買斷員工外,還有少數中行和農行的前員工。他們訴求也有所不同,有的人要求增加經濟補償,而有的人則要求回歸原單位。

  員工:我們不但各種福利沒有了,國家給的各種低保人員、下崗職工優惠待遇我們也享受不了,我們成黑戶了。銀行就是一個字“拖”。

  記者:您下一步的訴求是什麼?

  員工:讓銀行廢除當年跟我們簽訂的不平等協議,恢復我們的身份。因為它沒有完全履行協議,違反了協議。

  對於這次事件,建設銀行向經濟之聲發表了官方聲明。

  建設銀行:這些聚集人員是前些年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與我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而並不是網上所説的勞務派遣制人員,對此我行高度關注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信訪條例妥善處理。

  工商銀行也給我們發來了類似的書面聲明。一位建行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銀行股改前採取“買斷”方式遺留下來的歷史問題,目前總行內部正在開會,研究協調問題。不過據記者了解,到目前為止,銀行方面還沒有拿出具體的解決方案。

  其實,在當年銀行改革的時候,也有很多人沒有簽買斷工齡的協議。一位工商銀行的資深員工説,當時由於銀行效益不好,有的人簽了這份協議,少的拿了五萬,多的拿了十幾萬。自己當時堅持下來,雖然條件艱苦,但現在就可以正常退休,所以,如今的局面與當年個人的選擇也有一定的關係,不能把責任完全推到銀行方面。

  那麼,這個問題可以用法律方式來解決嗎?資深法律人士孫在辰認為,不能把歷史看成是簡單的法律問題。

  孫在辰:養老保險在1997年轉軌的時候,正好趕上國家經濟的結構性調整,出現了大規模的下崗。這個群體當時跟政府其實有一種隱形契約,特別是將來的社會保障由公司負責,但後來制度開始轉軌,這部分人的社會保障沒有了依託,政府對他們其實有一種隱形債務,轉軌的成本應該由政府來分擔。

  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主任朱俊生認為,對當年的這部分國企分流員工,國家其實跟他們之間也有一定的隱形契約關係。

  朱俊生:為解決當時國企、社會的一些問題,很多企業都有這樣的做法,這種做法好與不好當時可能還看不出來,我相信很多員工簽協議應該也是自願的。如果從單純的法律要義來説,公平合理買斷沒有問題,但是時隔十幾年之後,當時買斷沒有考慮到的一些問題可能凸顯出來了,之前的做法是不是合理也值得推敲。如果用現有的法律或制度、政策去恒量當時的做法可能有一些問題。總而言之,這件事情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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