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規範債券市場的行動並未停止。央行9日發佈2013年第8號公告要求,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債券交易應當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拆借中心)交易系統達成,債券交易一旦達成,不可撤銷和變更。
8號公告明確指出,中央國債登記託管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不得為未通過同業拆借中心交易系統達成的債券交易辦理結算。
“這實際上就是叫停了過去的線下交易或者説是場外交易行為。”一位商業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他表示,此前,並不是所有的銀行間的債券交易都要走前臺,有的是通過線下交易的方式進行,即雙方線上下簽訂協議,直接在雙方的後臺進行確認並結算。而央行發文之後,這種場外交易就將消失。
受到叫停場外交易新規影響最大的是一些銀行理財賬戶。據上述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介紹,商業銀行以理財産品管理人的名義在銀行間債市開設的銀行理財戶,多數為丙類戶,而丙類戶沒有聯入同業拆借中心交易系統,只能通過線下交易“以後,線下不能做了,這些銀行理財賬戶要重新過渡到系統內才能交易。”他指出。
央行公告指出,已經開立債券賬戶、但尚未與同業拆借中心聯網的市場參與者應當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一個月的過渡期內委託結算代理人為其辦理聯網手續,並由結算代理人以該市場參與者的名義在交易系統中發送交易指令。過渡期結束後,未與同業拆借中心聯網的市場參與者不得開展債券交易。
央行公告還指出,債券交易一旦達成,不可撤銷和變更。據媒體援引交易員的話稱,不可撤銷是杜絕某些機構故意做價格,上午做,下午撤,干擾市場正常定價,産生誤導。不過,一位券商交易員對記者表示,央行的這一規定會産生一些其他的問題。“有時候交易員不小心會點錯一個鍵而造成誤交易,但是央行的規定實際上堵住了大家糾錯的路。”他表示。
今年4月中旬,監管部門掀起了一場席捲銀行、券商、基金等各個債券市場參與者的核查風暴。截至目前,風暴仍在持續。業內人士指出,未來或將有更多的政策出臺,從各個方面來規範債市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