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擬首推5年期國債期貨 保證金最低2%

2013-07-09 10:33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林天泉

  繼上周證監會批准中金所開展國債期貨交易後,昨天中金所就《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及其相關細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投資者前一交易日日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應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多項規則齊修訂

  記者了解到,此次徵求意見的範圍包括新擬訂的《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割細則》等4項産品類業務細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等10項業務類規則的修訂稿,《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會員資格管理業務指引》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資訊發佈指引》等2項業務指引。

  其中,《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細化了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表的內容,並對合約交易的各環節進行全面規定。對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可交割國債、交割流程和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規定。業務規則修訂主要涉及會員制度、投資者適當性、套期保值與套利管理等制度。

  首推5年期國債期貨

  此次,中金所率先推出了5年期國債期貨。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國際經驗看,5年期是國際國債期貨市場上最為成功的産品之一。5年期國債期貨對應的可交割券範圍為剩餘期限4至7年的國債,目前其存量達1.9萬億,且流動性較好,市場代表性廣泛。可交割國債範圍包含5年期和7年期兩個關鍵期限國債,發行量穩定,具有較強的防逼倉和抗操縱能力。從套期保值需求看,商業銀行交易賬戶持有國債的久期基本在5年以內,當前我國公司債、中期票據的發行期限在5年左右,與5年期國債期貨久期較為匹配,有利於投資者使用5年期國債期貨進行套期保值。據了解,5年期國債期貨採取名義標準券設計,選擇面值為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名義中期國債作為標的,交割月首日剩餘期限4至7年的國債都可以用於交割。

  漲跌停板設為2%

  目前,國際上國債期貨市場大多數不設立漲跌停板。但我國5年期國債期貨漲跌停板卻設為2%。中金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從嚴格控制風險、保障國債期貨平穩起步的角度出發的,既能覆蓋國債現貨價格的正常變化走勢,又能限制國債期貨價格的過度波動。

  此外,中金所5年期國債期貨將最低交易保證金設為2%,覆蓋1個漲跌停板,5年期國債期貨採用實物交割方式。

  中金所要求對上述規則等修訂的有關意見和建議于2013年7月14日之前反饋至中金所。

  (記者 王浩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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