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成暴利行業

2012-11-22 13:30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范樂

  銀監會成立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倘若真能以此為契機,扭轉消費者和銀行的不相稱地位,在消費者受到銀行不公正待遇時,替消費者討回公道,則善莫大焉!

  記者20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銀監會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已正式成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在當天舉行的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會議上強調,保護銀行消費者權益是監管工作的重要目標,銀監會系統要切實把消費者權益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銀行業成為暴利行業,已是不爭的事實。前不久剛出爐的銀行業前三季度業績顯示,上市銀行日均凈賺約30億元,這種“吸金”能力當非一般企業所能比。銀行為何如此賺錢?利息收入是最主要的來源。數據顯示,銀行利息凈收入佔同期營業收入的比重甚至超過了八成。很顯然,這些都是銀行消費者貢獻的。

  除了賺取利息差,銀行還利用壟斷地位收取各種名目龐雜的費用。曾幾何時,銀行收費的項目僅有300多種,而現在《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中列出的收費項目已多達3000種。前幾天有報道説,僅1至9月,浙江銀行系統就取消近兩千項收費項目。可想而知,有多少銀行的收費是可以取消的!

  按理説,作為銀行利潤的直接創造者,消費者本該受銀行的“上帝”般對待。可現實卻是,銀行的“店大欺客”、“霸王條款”、“亂收費”、銀行理財産品投資者蒙受不明不白的巨虧等現象屢見不鮮:合肥商戶荊先生存款30萬元的銀行卡沒離身,卻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轉賬29萬元;武漢的劉小姐誤將自己的5萬元存進自己名下的一張信用卡,打算取出時卻被告知需按1%的利率交500元手續費,而且要分25天25次才能取完;長沙的張先生通過銀行跨行匯款,轉賬不成功但手續費依然照付;西安市民王先生信用卡透支11萬元,5年後要還44萬元……今時今日,以這樣的做法對待消費者,確實值得追問。

  因而,銀監會成立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強調把消費者權益保護放在突出位置,自然是件好事。雖然有點姍姍來遲,但有總比沒有強,倘若真能以此為契機,扭轉消費者和銀行的不相稱地位,在消費者受到銀行不公正待遇時,替消費者討回公道,則善莫大焉!

  不過,公眾最大的擔憂是,銀監會成立的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如何更好地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畢竟銀監會和銀行的關係千絲萬縷。作為銀行的監管機構,銀監會必須要擺脫“老子”監管“兒子”的傳統之困,在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時,不能偏袒銀行。事實上這樣的擔憂也不是毫無理由,在之前銀監會的表述中,類似“銀行盈利能力增強,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銀行自身加強了內部管理,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銀行收費項目並非越少就越好”的話語,多少透露出了對銀行的過於“關愛”。此外,這個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還要盡力避免成為擺設,擺脫其他機構的官僚味,不能淪落為“踢皮球局”。

  如果要讓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揮作用,就不能僅僅將其等同於其他機構信訪部門的角色,而應在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讓銀行業“有法可依”上下功夫。比如説,銀行的“全額罰息”、“跨行取款收費”等是否合乎法規?再比如在類似“許霆”案中,銀行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職責?這些都應有法可依,而不能憑銀行自定規則。昨天有新聞説,我國居民的儲蓄率在全世界排名第一,高達52%,每人平均儲蓄早已超過了1萬元人民幣,在全世界都是絕無僅有。龐大的儲戶在為銀行創造鉅額利潤之際,其本身的權益保護也亟待加強。希望銀監會成立的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不會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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