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轉3萬 求助銀行警方均遭拒

2012-10-22 10:41     來源:成都晚報     編輯:范樂

  日前,福州王女士因為粗心大意,把3萬元錢轉到了別人的賬號,偏偏又聯繫不到對方,想通過銀行或者警方與對方聯繫上,但均被拒絕。本是急用的看病錢,卻誤轉他人手中,可把王女士一家急壞了。

  操作出錯 誤轉他人賬上

  俞先生告訴記者,粗心大意的是他的愛人王女士。因為家人生病,需要治療費用,19日14時許,王女士通過自己的民生銀行網上銀行,將8萬元轉到自己工商銀行的私人賬戶。

  俞先生説,第一次轉賬沒有出錯,王女士順利轉了5萬元。隨後,王女士進行第二筆3萬元的轉賬。轉完賬後,王女士隨後查詢自己的賬戶,發現只有5萬元到賬,她隨即查看轉賬記錄,結果發現第二筆錢並不是轉給自己的銀行賬戶。

  “3萬元轉到以前的一個客戶賬戶,我們以前曾有過資金往來。”俞先生表示,愛人的網銀記憶了對方的銀行賬號。愛人在操作時,粗心地按下了這個記憶賬號,錯轉到別人的賬上,戶主姓王,不過並不熟識,因為時間太長,相關資訊已經找不到了。最後通過朋友,他們輾轉找到了對方電話,結果發現處於關機狀態。

  銀行:需先報警 警方:無法立案

  俞先生希望銀行能凍結這個客戶的賬戶,並提供這個客戶的資訊,他好去向這個客戶要回錢。但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他,必須先到公安部門報案,然後攜公安部門開具的公函,才能凍結賬戶並告知客戶的個人資訊。

  俞先生又跑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但民警説因為是他自己轉錯賬,因而無法立案,更無法出具公函。

  福州開元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大成:因別人轉錯賬而獲得這筆錢款,這是不當得利。如果俞先生要求對方返還,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立案要有被告的具體姓名、單位地址或身份證號碼等。而如果沒有明確的被告,無法在法院起訴,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必須先得知對方的身份及住所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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