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選“對”不選“貴” 不同渠道保費不同

2012-08-08 10:00     來源:長春晚報     編輯:范樂

  在上期的車險欄目裏我們介紹了“涉水險”,但很多車主對此險種並不清楚,導致發動機進水後自掏腰包。本期我們一起探討私家車到底應該如何選擇車險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權益!

  哪些險種應該選

  要想知道愛車如何投保,首先還得了解一些基本的車險知識。一般,車險分為交強險和商業險兩個部分,交強險是法定強制三者險,必須投保;商業險分為主險和附加險,主險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以及車上人員險等。附加險又分為:劃痕險和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等。

  在投保之前明確各險種的保障範圍尤其必要。據了解,車損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第三者責任險指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財産直接損失與人員傷亡的;盜搶險保障範圍為包括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支出;車上人員險則負責賠償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車上的司機或乘客人員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損失。

  一般,附加險要根據自身情況來選擇,比如經常在工地附近行駛要投保劃痕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處於暴雨多發的城市投保時就有必要增加涉水險這一項……

  “足額投保”最划算

  據了解,在車損險的賠償問題上保險公司均會遵循“補償性原則”,也就是説保險公司賠償的數額不會超過財物的實際價值。

  通常保險公司會依據汽車市場價格變化,按照它們的全國統一零售價調整其車損險保額。車主可以選擇新車購置價(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被保險機動車同類型新車的價格,通常含車輛購置稅)、車輛實際價值(新車購置價減折舊)、協商價值幾種方式之一確定車險的保險金額。

  據某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如果按“新車購置價”投保通常也被稱做“足額投保”,當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在理賠時將按實際損失進行足額賠償。假設車主按新車購置價投保10萬元的車損險,如果發生車輛部分損失的保險事故,導致1500元的損失,在不考慮免賠率、事故責任比例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將按1500元全額賠償;但如果是按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在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只能按實際價值與新車價格之比,按比例賠償。

  不同渠道保費不同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改變了在4S店、保險仲介投保的傳統方式,網上投保、電話投保等現代化方式越來越被人們認可,原因就是不但方便而且省錢。據了解,電話投保省卻了仲介和4S店銷售的過程,車主可以直接和保險公司溝通,通常,傳統方式投保做多可享受7折優惠,而電話投保還可以在此基礎上進一步享受最高15%的保費優惠。

  因此,消費者可以對各種購買渠道的優缺點進行對比,綜合折扣情況,選擇相應的購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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