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寧波聯合發佈公告稱,子公司寧波聯合集團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涉及一起信用證欺詐案。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已收到寧波市中院簽發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日前,這一案件已開庭。
記者調查後發現,在這“有去無回”資金的背後,是一筆涉嫌虛構的電解銅進口交易,是一場涉及銀行、企業、外貿代理公司的信用證欺詐糾紛。溫州人陳小敏、交行香港分行站在被告席,建行寧波市分行則被列為第三人。
溫州女老闆站上被告席
陳小敏,溫州瑞安市人,除擔任浙江香溢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香溢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董事長外,還擔任諾華有限公司(下稱諾華公司)的董事。
寧波聯合5月14日發佈的公告稱,2012年2月20日,控股子公司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與香溢公司簽署了一份代理進口合同,香溢公司委託進出口公司代理進口一批電解銅,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隨即依香溢公司指定作為買方與被告諾華公司(作為賣方)簽訂電解銅《買賣合同》一份,貨款總價為425萬美元,約2600萬人民幣;支付方式為100%發票金額(美元)的不可撤銷、遠期90天信用證。
隨後,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依據上述《買賣合同》並作為開證申請人向第三人建行寧波分行開立了編號為83008010059524、受益人為諾華公司、總額為425萬美元的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寧波聯合稱,在建行寧波分行收到交行香港分行寄出的、轉交且要求確認付款的信用證項下單據,並向進出口公司發出《信用證單據通知書》,通知信用證項下的全套單證到單後,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發現上述業務的提單和提單發貨人皆虛假,且提單下無貨物。
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當時這筆電解銅的提貨單到了,但對方沒有錢來提取,隨即公司進行查詢發現,根本就沒有這批貨物。
陳小敏法庭上稱,因為沒能及時補上抵押物,2月12日,她主動去公安局説明情況,並找到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協商儘快補上有效的抵押物,2月13日,其被刑拘。“事發點在香港,她到寧波去協商時被抓的”。陳小敏的丈夫向記者表示。
賺取差價模式近期增多
7月25日,坐在寧波市看守所的遠端法庭上,陳小敏承認香溢公司和諾華公司實際上是受其一人控制的關聯公司。工商資料顯示,香溢公司成立於1997年,註冊資金只有500萬元,註冊地址瑞安市安陽街道煙草大樓,諾華公司則註冊于中國香港,成立於2008年9月,“註冊資金也不多。”有熟悉人士向記者表示。
7月25日是法庭證據交換階段,面對證據,陳時而回應“記不清晰”,時而簡短地回答法官與律師的質詢。
對於交行香港分行,寧波聯合認為,交行香港分行在事先明知且應當知曉存在信用證欺詐的情況下為上述信用證欺詐提供了便利,並非善意第三人。
既然單據本來是虛假的,且無真實的貿易背景,交行香港分行當時為何寄出、轉交且要求確認付款的信用證項下單據?
在7月25日的法庭上,交行香港分行只是其代理律師出庭。
其實,陳小敏手下的這家香溢公司信譽曾有過問題,2008年曾涉及買賣合同糾紛案,且至今被瑞安市人民法院通過該市企信辦兩次發佈企業信用二級預警。
據陳小敏交代,自己一共要進口2500噸電解銅,其中第一批500噸,開證金額425萬美元。
然而,在無擔保的狀況下,信用證仍然開出來了,且屬不可撤銷,陳小敏輕易拿到了現金。“合同上明確,要有抵押物與帶款提貨,如果到時沒有付款就可以自行處理貨物,銀行在審核陳小敏提供的多次抵押物都沒有達到抵押標準。”寧波聯合進出口公司有關負責人解釋稱。
但香溢這家註冊資金僅500萬元的公司卻撬起了這筆大買賣?當中的迷局也許會隨著案件的推進而揭開。
“她主要是利用遠期信用證套取資金再將資金投到民間借貸市場上,賺取差價。”熟知陳小敏操作路徑的人士向記者表示。
根據有關規定,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同為代付業務,與承兌匯票不同,只要單證相符,銀行就必須付款。”寧波一商業銀行高管向記者表示,“銀行在審核中強調的是信用證書面形式上的認證;信用證憑單付款,只要單證相符,銀行就無條件付款。”
該銀行高管表示,正是銀行信用證交易方式中存在憑單付款,只處理單據而不涉及貨物的弊端,這也使得一些不法商人借此進行作假或以假單據騙取貨款,或以假信用證騙取貨物或騙取到銀行融資便利達到欺詐的目的。
“去年以來,一些房地産開發商到銀行貸款受阻,為了資金週轉,這種模式非常多。”有熟悉人士向記者稱,“外向型企業比較多,進口貨物,用得最多的就是遠期信用證,在資金緊缺的大環境下,不時就有一些人從中憑藉單據開證並套取資金,其實貨物一直不動,嚴重的根本就沒有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