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未到賬照收利息、違約金

2012-06-04 13:16     來源:新華日報     編輯:范樂

  近日,媒體接到一起渣打銀行南京分行客戶的投訴。去年12月底,崔先生計劃購買汽車,欲向渣打銀行申請無擔保信用貸款。尚在猶豫之時,渣打銀行工作人員電話告知貸款已經獲批,如果不用,必須交違約金及利息。

  據崔先生介紹,經朋友推薦,他接觸了渣打銀行客戶經理張小姐。在準備好對方要求提供的資料後,兩人碰了面。張小姐告訴他貸款利率和賬戶管理費後,拿出一張類似信用卡申請的表格讓崔先生簽字,並未作其他説明。

  崔先生向她聲明:申請貸款是計劃用來買車的,可能會買,也可能不會買;同時,還正在接觸南京銀行的工作人員,需比較過後再作考慮。張小姐始終強調渣打銀行要比南京銀行划算,但沒有説明其他事項。

  沒有想到,幾天后她致電説貸款申請下來了。崔先生非常吃驚,他還沒確定是否買車,怎麼就批下來了?他告訴對方可能不買了。數日後,張小姐又來電説這錢必須用,因為已經開始記利息了。崔先生很奇怪,錢還沒到手,怎麼就開始記息了?再過幾日,張小姐又告訴他必須要用錢,否則要交5000元的違約金。如果用的話,必須要提交汽車消費證據,提交消費證據通不過,違約金照收不誤。

  崔先生非常生氣,從頭到尾感覺被騙了一樣。銀行銷售的時候,根本沒有説清楚,簽字就代表著申請貸款,申請貸款批下來就必須要用,不用就交違約金,而且如果因為提交消費證據通不過審批,也要收違約金。多次協商未果,他在一分錢也沒有使用的情況下,交了5000元的違約金、數百元的利息,了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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