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哄再“宰” 平安車險被揭四大陷阱

2012-05-25 09:04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范樂

  一次事故被算作兩次,車主難享無賠款優待;低價誘保,高價續保……昨天,央視曝光了平安車險的種種陷阱。此外, 不少保險公司拒保“老舊車輛”,專家認為,這違反了保監會關於“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保某類車輛的保險業務”的規定。

  陷阱1:拒改資訊 無賠款優待泡湯

  重慶銅梁的車主代女士買了新車三年,只出了一次事故,卻被保險公司算成兩次,因此多花了保費錢。

  2010年3月,代女士的車出了個小事故,當年10月,她獲得人保公司315元的正常理賠。2010年保險到期前,她聽説平安保險打85折,於是轉投平安電話車險。由於之前有一次事故,當時她沒有享受到無賠款優待。無賠款優待指的是保險條款中“上一保險年度無賠款記錄保費優惠10%”的規定。

  2011年代女士在平安續保,工作人員告訴她,她有一次事故,還是不能享受無賠款優待。為何一次賠案連續兩年影響享受優惠?保險實務專家潘浩稱,這種失誤是由於2011年3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對理賠統計資訊的口徑調整所導致。原來中保協是以報案時間為理賠的統計口徑,後來調整為以理賠結案時間為統計口徑。如果消費者的理賠正好在這個時段,就可能被重復計算。

  專家指出,保險公司只要提交一份簡單的修改申請,中保協就可以很容易地在車險的後臺進行數據調整。然而,平安保險卻以“送小禮物”等方法了結此事。潘浩稱,如果消費者連續三年不出險,能享受七折的優惠。如果這個資訊沒修改,消費者就難以享受這個優惠。

  陷阱2:先哄再“宰” 客戶感覺遭算計

  在第二次購買了平安電話車險之後,代女士發現,平安保險給她計算的保費也無法理解。第一年當她從人保轉到平安投保時,她的主要險種都是按0.86的系數計算的,也就是説優惠了14%左右。而當她第二年在平安保險續保時,保險優惠系數卻變成了0.95。潘浩表示,保險公司在第一年通過較高的優惠把客戶拉過來。但在第二年,又通過較低的優惠從客戶身上攫取了較多的保險費。

  陷阱3:高保低賠 霸王條款惹抗議

  專家還指出,針對引起消費者強烈抗議的高保低賠霸王條款,今年3月8日,保監會發佈了《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第八條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和投保人應當按照市場公允價值協商確定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但代女士連續兩年在平安投保車損險時,都被按照以新車購置價投保,沒有按折舊算。但條款中又單方面約定一旦出了事故,最多只賠代女士車輛的實際價值。通過專家的計算,兩年中代女士分別白白購買了新車價7.2%和14.4%的保險金額,這是永遠也無法兌現的不存在的車輛價值。

  陷阱4:瞞天過海 人身保險塞進車險

  代女士登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網,查到自己的保單資訊,發現平安的單據上多了一個價值85元的“駕意險”。記者查詢了解到,全稱為《平安駕駛人意外傷害保險(A款)》在保監會報批的類別為意外傷害保險,本身是一種單獨的人身保險。和車險沒有任何關係。保險專業律師張宏雷認為,平安保險通過備案資訊造假,對上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對下欺詐消費者,這是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

  -調查發現

  “大齡車”投保屢屢遭拒絕

  今年4月,車主張先生拔打電話想要投保平安車損險,結果碰了一鼻子灰。原來,平安保險稱其不保八年以上的車。

  潘浩稱,保監會2004年2月份下發的通知中,明確指出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保某類車輛的保險業務,因此平安保險公司拒絕承保八年以上的老舊車輛的行為,明確違反了保監會的監管規定。

  央視記者在江蘇對2011年我國財産險公司中,業務收入排名前十位的保險公司進行了調查。針對一輛2000年7月購買的小汽車,五家保險公司同意對其承保車損險,其中包括中國人保、中華聯合、國壽財産、安邦保險和永安保險。太平洋保險表示可對此車承保,但不承保車齡在12年以上的車輛。其餘四家保險公司不同意承保,包括中國平安、大地保險、陽光保險和天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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