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徽省政府公佈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在幫助企業解困、結構調整、外貿進出口和金融服務工作等方面提出30條意見,確保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多項政策為企業減負
“意見”指出,要嚴格控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對企業貸款不得與其存款掛鉤,不得變相收取手續費、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和推銷其他金融産品。融資性擔保公司除擔保費外,不得超過國家規定收取保證金,不得以收取諮詢費等名義變相提高保費。政府性擔保公司要在2011年基礎上繼續下調擔保費率。
允許困難企業緩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緩繳期限暫定6個月。同時,可適當降低參保企業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一般降幅不低於30%。
企業新錄用人員,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進行上崗前技能培訓的,當地政府將給予不低於每人平均300元的補貼。此外,企業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並按職工培訓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也會得到相應補貼。
首套房貸利率應優惠
“意見”還指出,要進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確保10月底前新增40萬套保障性住房全部開工建設,年內基本建成25萬套。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援保障房建設在安徽省已有試點,根據“意見”,安徽省還將積極爭取擴大試點城市的範圍。同時,要落實首套住房信貸政策,按國家規定對居民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適當予以優惠。
此外,我省將對供而未建、閒置2年以上的項目用地進行清理,並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