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金融改革試驗釋放暖春信號

2012-04-11 13:13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編輯:范樂

  溫州市獲批成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是一個極強的暖春信號,將倒逼民間借貸立法,填補借貸法律空白,給民間資本“合理名分”,滿足中國民間借貸的市場需求。這將對溫州乃至全國民間資本的陽光化、規範化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這有利於民間資本向著規範、有序的方向前進,最終成為持續創新的一股力量。

  自去年以來,以溫州經濟為代表的民營經濟尤其中小企業遭遇越來越多的生存挑戰,其中極端化地體現在越來越多的老闆受困資金鏈斷裂,被“高利貸”壓得奄奄一息,不斷傳來“跑路”與“自殺”的噩耗。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導致中小企業生存危機的因素有很多,如勞動紅利消失、原材料成本上漲、國際市場萎縮等等,其中還有一個相當重要的因素——融資困難。由於“先天不足”,缺少抵押的中小企業很難得到官方銀行的融資支援。民間借貸固然向中小企業伸出“橄欖枝”,可是這支橄欖枝接起來也有些燙手。

  民間資本由“體外迴圈”進入民間金融,仍然徘徊在金融宏觀調控之外。不規範的運作機制以及內在高風險的無限釋放性,導致金融秩序混亂。由於民間借貸沒有正式的“身份”,得不到法律保護,使得民間借貸的利率普遍較高。高利率運作模式提高了借款企業的資金成本,使企業原本就緊張的資金鏈變得更加脆弱,有可能引發支付風險,危及企業生存。

  2012年,對於溫州中小企業,更是一個相當困難的年份,2011年的跑路潮嚴重削弱了企業的信用基礎,銀行對中小企業更加退避三尺。雖然政府“苦口婆心”地強調希望銀行能夠同舟同濟,但銀行已變得相當謹慎,很難大度扮演雪中送炭的角色。

  畢竟銀行很難取代民間融資的地位。而且,金融資本完全掌握在國家手裏,會帶來大量的道德與法律風險,大量的金融創新被阻礙,金融創新所需的制度變革也會停滯,而且權貴資本主義會更為氾濫,更為不合理的資源配置産生。

  因而,民間借貸亟需合法化,這既有利於民間借貸合理健康的發展,也有利於中小企業獲得更為公平合理的融資平臺,打破當前銀行獨大的金融僵局。政府應鼓勵民間信貸走出灰色地帶,給予更多的合法性空間,讓民間金融在陽光下運作。

  2012年2月28日,經過各方奔走和努力,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終於批准實施《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要求在溫州實施體制機制創新,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體系,這是國家實施金融改革的喜人信號。

  國務院針對溫州市金融改革試驗區設置了12項任務,包括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發展專業資産管理機構、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産品與服務、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推動更多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推動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範機制等……每一項任務都對溫州金融改革至關重要,有助於民間借貸的破冰。如今,溫州已開始籌備民間借貸服務中心;對小額貸款公司門檻的適度降低(民間資本完全可以脫離銀行業金融機構而獨自發起設立村鎮銀行,並且,小額貸款公司也可以完全獨立轉制為村鎮銀行),則會使未來3年溫州將新增120家小額貸款機構;重新啟動曾被叫停的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也給民間資本拓展了新的投資領域……

  溫州市獲批成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是一個極強的暖春信號,將倒逼民間借貸立法,填補借貸法律空白,給民間資本“合理名分”,滿足中國民間借貸的市場需求。這將對溫州乃至全國民間資本的陽光化、規範化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這有利於民間資本向著規範、有序的方向前進,最終成為持續創新的一股力量。金融創新將對中小微型企業的貸款難、融資難問題提供一條全新的途徑,幫助微小企業殺出一條血路。同時,還能夠引導游離于實體經濟之外的龐大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將投機行為變成投資行為,將“炒作經濟”變為“務實經濟。”

  一直以來,溫州都是民營經濟的風向標,其中成千上萬民營企業的顛沛沉浮反映著中國民營經濟的喜怒悲歡。今天,溫州作為“金融綜合改革實驗區”,再次成為民營經濟尤其中小企業成功突破發展瓶頸的風向標。不過,改革並非朝夕之功。在未來3-5個月內,將會有一些改變性的法律與政策在溫州實施,甚至有可能會給溫州帶來陣痛,希望中小企業能順利挺過這項考驗,以金融改革為契機成功實現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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