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接受專訪稱“只想紅”

2011-09-14 07:02     來源:CCTV     編輯: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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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説:

  “獻上我代言的大型網遊主題曲《紅顏天涯》,據説已上線兩天了”。9月11號,郭美美如此推薦著自己的代言作品,儘管具體是哪款産品如今不得而知,但有人請她代言的消息還是讓無數的人感到不解和迷茫。

  實際上,這樣的例子早有先例。去年初,某女模特的不雅視頻流出,一時之間,社會形象受損,是否故意炒作也是議論紛紛。但僅僅兩個月之後,她卻以高調復出在北京車展之上,受到了商家的追捧,人氣不降反升,這是很多人的評價,這樣的結局是否助長了某些行為呢?

  王永(品牌中國網首席執行官):有些人是抱著一種什麼心態呢?不能夠流芳百世就要遺臭萬年。

  解説:

  不怕壞新聞,就怕沒新聞,還有不怕有人罵,就怕沒人理。這些被總結出來的順口溜,指向都是娛樂界存在的一些炒作手法,緋聞、醜聞、偷拍、走光等等,這些都出現在媒體總結的炒作技巧之中。

  字幕提示:

  2010年12月4月新聞

  解説:

  一説網路推手為了吸引眼球,博出位,故意採用反主流的方式來製作和傳播資訊,推出了一個個以醜為榮的人物。我們看到從最開始“馮姐姐”到後來的“鳳姐”等等,炒作的尺度是越來越大。

  醜聞纏身的郭美美在沉寂數日之後“重出江湖”,正式以歌手的身份進軍娛樂圈,在歪風很盛的中國娛樂界,似乎只要一首歌的演唱者醜聞纏身且背後有一個深諳炒作之道的團隊,他就能夠迎合大眾審醜情緒,進而具備“一鳴驚人”的潛質。這是《新華每日電訊》近日的評論文章,聲討無底線炒作與“審醜”行為。而在這些行為之中,人們還發現這背後其實有推手在推動。

  蔡強(某網路公關公司負責人):公關公司和這個網路紅人之間實際上有點像經紀公司和藝人之間的關係一樣,這也是網路炒作當中的模式之一,商業模式之一。

  某網路公關公司主管:據我知道,前段時間網上報道鳳姐現在她代言一場商業活動,可能這個出場費已經到達了15萬、20萬這樣一個水準,這已經抵上很多所謂小明星的收入。

  解説:

  博眼球、尋求出位,在商業謀利這樣的鏈條之下,某些行為已經在挑戰著公眾的底線。

  陳墨(某網路行銷機構負責人):現在這些人,他不完全是美醜的問題,而是出位,出位不是出的我們説眼球的“位”,而出了道德的“位”。

  主持人:

  我想面對這樣一個光怪陸離的現象,也不想扛起道德的大棒,是一個的確我們要冷靜下來去思考,大家一起去商榷。至於有的人看到了郭美美這個專訪之後説,應該封殺這個雜誌,這樣做非常糟糕。也有專欄作家連鵬説,《嘉人》雜誌做郭美美的專訪,個人非常不贊同。但對一些精英號召抵制和封殺該雜誌的言論,並不太贊同。你可以不喜歡、厭惡以及不買,但封殺的言論還是少提為好,暴戾氣氛重了點。我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消費者會做出自己的判斷和選擇的。他的意思是説,公眾這種水準的提高和厭惡是另外一種軟封殺。其實,我們沒有權利去要求媒體同行什麼不能做,但是我們有權利擔心、有權利憂慮,甚至很多的人會一起去思考,你會不會成為一種審醜利益鏈條的同盟軍,這一點我們還要變成説這樣的炒作有很多人指責,它真的短期內有效,但是長期去看,這是一個很好的炒作嗎?聽一聽一位娛評人怎麼説?

  王小魚(娛評人):現在挺普遍的,有一大群藝人也好,還有她背後的宣傳團隊也好,以此為美、以此為樂,有些人可能就覺得對她來説有媒體在報道她,不管是醜是美,有媒體報道她,她就心滿意足了,她覺得目標就達到了,甚至於可能很多的這種,她的團隊也認為自己做了一件特別了不起的事情,這是他們自己的標準、他們自己的理由。但是我覺得她離真正的宣傳包裝差得遠,這些還是處於一種小鬧劇,或者説完全不專業的一種行為,是一種走火入魔的行為。

  主持人:網上有一個調查,郭美美登上了《嘉人》雜誌你贊同嗎?其實非常一邊倒,贊同,有新聞價值是爭議人物9%;其他7%;反對,媒體應當有更高的價值觀是84%。我想起在很多很多年前的時候在《財經》雜誌上看到的一個專欄寫到,説國外的媒體最怕什麼?我説當然是怕虛假新聞了。每想到虛假新聞只排第二,第一怕的是冒犯,冒犯人群、冒犯道德觀、冒犯社會的這種價值觀,這是媒體最擔心的一種事情。

  我想在看到這84%反對的時候,恐怕大家也可以去思考一些問題。我們還可以拿一個非常熟悉的人做一個例子,美國的老虎泰德伍茲,他的事情出來了之後,他也沒犯法,但是很快的時間,就在兩年的時間裏,他原來有很多很多的贊助商,跟他簽約的大企業,沒想到沒多久贊助商開始陸續地離開他,最後越來越少,紛紛以躲開他為自己的第一件要做的事情。然後他一離婚又賠給老婆很大很大一筆錢,成績又上不去,社會在這樣一種軟氛圍的情況下,讓泰德伍茲為自己的醜聞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前不久,也就是7月份的時候,泰德伍茲才接到了兩年來的第一個廣告單,這個廣告單還不是在美國,而是在日本,而且我仔細看了一下,是一個什麼樣的廣告單呢?是一個治跌打藥品的廣告,當時説,這裡是不是也有一種嘲諷的因素。

  還是重復一下那句話,總有一些東西是對的你就該去做,總有一些是錯的東西,也許表面上你獲取了利益,但真的就該做嗎?可真的別讓最後是“醜聞是醜聞製造者的通行證,而低調反而成了低調擁有者的墓誌銘”。這樣,你會開心嗎?

  今天就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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