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間“吸金”亂象叢生:老人成為重點目標

2010-12-06 11:09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程軼文

  資金進來即被瓜分

  業內人士直言“很多公司可能年底前撈一把就會走人”

  姜順發老人在羅湖區一幢大廈裏碰到一家高科技公司宣傳人員,聽到40%年息回報的承諾,老人和朋友投資了3萬元。可20多天后,這個公司就人去樓空了。一位市民説她曾投資一家公司,“不僅35%的年息兌現不了,連2萬元的本錢都打了水漂。”……

  近年來,深圳多起非法集資接連“崩盤”,受騙的投資人血本無歸,只能空攥一紙合同,欲哭無淚。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深圳融匯通投資公司的一位經理坦言,他們只需要挂一塊牌子、租一套房子、放幾個桌子、擺幾部電話、招幾個人就可工作,公司一夜間突然消失不是什麼複雜的事,投資人追討損失卻難上加難。

  當地媒體在調查中發現,某礦業(集團)不過只是內地一家僅有26萬多噸開採權的私營小煤礦,其深圳分公司未在深圳工商管理部門註冊登記,之前就有過一次“玩消失”。一位參與調查的記者説,如果它再玩“消失”,投資人投進去的錢找誰要去?

  一位由投資人變為“業內人”的知情者向媒體透露,許多投資人的資金一進“公司”就被瓜分殆盡,他更直言“很多公司可能年底前撈一把就會走人”。

  “吸金”行為全係非法

  專家呼籲明晰“罪與非罪”界限,監管部門不應再沉默

  據當地媒體調查,在深圳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公司,有的未經註冊、有的套用“紅頭文件”、有的製作沒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而幾乎都未經國家批准便向社會不特定人集資。號稱“中國四大民間博物館”之一的山東萊蕪大公博物館,至今無法回應其在深圳吸收公眾存款的法律依據。  

  企業融資專家、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光祿認為,這些公司的“吸金”行為全係非法。應在現有的合法融資形式外,創新更多的民間融資形式,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

  廣東德納律師事務所律師朱運德認為,必須改變目前對民間借貸的民事法律關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法律關係和非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非罪”界限模糊的現狀,才能讓金融監管機構和司法部門在處理“吸金”亂象時不至於感覺棘手。

  有市民認為,即使是合法的民間融資,有關部門也應加強資訊服務。

  深圳市民朱運生老人向當地媒體提供了他曾調查過的15家“吸金公司”名單。老人説:“清理、整頓‘吸金’亂象已經迫在眉睫”。許多深圳市民説,“吸金”亂象的出現與相關部門監管不力有很大關係,如果等到釀出苦果後再由司法部門介入,是對公眾利益的最大漠視和傷害。

  儘管媒體連連披露“吸金”亂象,專家認定非法、市民要求嚴查,但時至今日,深圳的金融監管、工商管理等部門仍未對此作出回應。(胡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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