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

2013-05-02 16:05     來源:     編輯:林天泉

  上市公司必須認真承擔對投資者的資訊披露義務;同時,上市公司必須將公司發生的重要事項,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報告,以保證市場監管的有效進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內容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投資者評估公司經營狀況所需要的資訊;另一類則是對股價運作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根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資訊披露實施細則(試行)》第四條規定,我國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內容主要有四大部分,即:招股説明書(或其他募集資金説明書)、上佈公告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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