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所:動力煤期貨合約設計基本完成

2013-04-15 10:00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范樂

  從鄭州商品交易所日前召開的動力煤期貨座談會透露出的資訊顯示,目前動力煤期貨推出政策依據、市場基礎已成熟,鄭商所對動力煤期貨合約規則研發設計工作已基本完成。

  會議表示,下一步,鄭商所將繼續開展相關調研活動,完善動力煤期貨合約和相關規則設計。積極開展動力煤期貨市場培訓及交易模擬測試等工作,為動力煤期貨順利推出和平穩運作做好各項準備。實現期貨與現貨有效銜接,確保動力煤期貨功能發揮效果。

  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佔70%,其中動力煤就佔煤炭總産量的75%,涉及電力、建材、冶金、化工等眾多行業,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參加座談會的代表們表示,上市動力煤期貨交易對我國國民經濟重要意義表現在:一是有利於促進動力煤市場化體系建設,完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優化産業資源配置;二是有利於産業鏈企業利用期貨市場規避價格風險,實現穩定經營;三是有利於“煤電一體化”發展方向;四是有利於我國形成國際動力煤定價中心,維護國家利益,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鄭商所理事長張凡説,鋻於動力煤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所佔的重要地位,鄭商所始終將動力煤作為一個重點跟蹤研發的期貨品種。多年來,鄭商所先後前往10多個省區、40多個地市百餘家動力煤生産、消費、貿易、質檢等單位進行調研。在深入了解動力煤現貨市場運作規律基礎上,通過一系列創新,有效地解決動力煤期貨標準化、交割等方面問題,基本完成動力煤期貨合約和規則制度設計。張凡表示,上市動力煤期貨是深化動力煤市場化改革必然結果。動力煤期貨上市必然成為促進動力煤市場化體系建設、完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的“正能量”。

  會議認為,鄭商所動力煤期貨合約制度設計實現“六個最”。即最清晰的交易標的、最簡單的指標設計、最充足的交割産品、最便捷的交割方式、最廣泛的參與群體和最有效的風險防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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