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條例7月起施行 銷售境外彩票將受罰

2009-05-12 16: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肖燕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彩票管理條例》已經2009年4月22日國務院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54號

  《彩票管理條例》已經2009年4月22日國務院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溫家寶

  二○○九年五月四日

  彩票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彩票管理,規範彩票市場發展,維護彩票市場秩序,保護彩票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彩票,是指國家為籌集社會公益資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而特許發行、依法銷售,自然人自願購買,並按照特定規則獲得中獎機會的憑證。

  彩票不返還本金、不計付利息。

  第三條 國務院特許發行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未經國務院特許,禁止發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

  第四條 彩票的發行、銷售和開獎,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彩票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全國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彩票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查處非法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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