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説春晚變得不如以前精彩了,其實,春晚仍是春晚,只不過是看春晚的人在變——從八十年代的文化娛樂一無所有形成了這個初具雛形的儀式,當年電視媒體是新鮮的,綜藝節目是新鮮的,甚至明星都是新鮮的,具有很強的娛樂特徵;如今,看慣了各路文藝表演和八卦新聞的眼睛怎還會停留在“吃雞”、“宇宙牌香煙”那些物質匱乏時期的節目上。
非要去評論春晚這個儀式價值幾何並無必要,從誕生之時起,春晚就註定只是一個筐。不管這筐裏裝的是什麼年代的貨,筐始終是産自1983的——《新約》有個故事講“舊皮囊裝新酒”,如今的春晚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新釀酒是否與舊皮囊匹配,那就要看制酒者的本事了。辦了二十多年,如今春晚追求的是純粹儀式感,甚至可説是儀式感大於內容性。春晚的形式與20年前相比沒有太大改變,於是節目內容便很難出新出奇,遭到非議也是在所難免。
但是,即便是那些故意錯過春晚的人,也會禁不住旁人“挑撥”回看某些精彩段落,這就是很多經歷過春晚輝煌的人留有的集體念想。
以普通觀眾的身份,我不看好“山寨春晚”,但只要不是“曲線賺錢”,我也尊敬這些熱衷形式創新的“寨主”們。各地方檯主辦的春晚,也不必拿來與央視春晚較短長——過年本來就求一樂,能讓全國人民零零落落地吃出一桌“滿漢全席”來就算功德圓滿。至於每年“最 的春晚節目”本就是項附加評選,春晚是一種民俗儀式,儀式過了何必再去計較孰優孰劣,皆大歡喜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