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中秋節還有半個多月,不少單位開始準備為員工發福利。但很少有人了解:獲得福利的同時,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昨日,地稅系統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福利”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需要計入個人的繳稅工資中。
中秋節,月餅是單位搞福利的首選。尤其近些年來“高檔月餅”、“天價月餅”成為月餅市場的焦點,單位發月餅不再局限于過去“五元一斤,一人兩斤”,而是追求“高檔”、“價位”,發放的月餅幾百元一盒已經不是新鮮事。這位地稅系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把這些價格不菲的月餅按照標價折算到工資中,職工繳納的個稅也將上升。《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他同時提醒:企業和單位以任何形式發放任何實物給員工個每人平均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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