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層黨務年底全面公開 內容突出重大決策

時間:2011-07-06 11:01   來源:人民日報

  公開方式

  提倡有條件的單位建黨務公開網站

  《意見》明確,通過開展基層黨務公開,建立起公開回應的機制,及時回應黨員和群眾的關切,反饋解決和處理問題的情況,切實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

  在公開方式上,適宜在黨內公開的,可通過黨內有關會議、文件、黨員活動室以及局域網等形式進行公開。暢通資訊互通渠道,及時公佈黨內資訊。開展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黨內事務問詢和黨員定期評議等活動;適宜在黨外公開的,可通過黨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網際網路、監督電話、廣播、有線電視等形式進行公開。提倡有條件的單位建立黨務公開網站,提高黨務公開工作的資訊化水準。

  《意見》還根據公開內容的不同特點,明確了公開時限。一是長期公開。指具有長期性、穩定性的工作,需在長時間內對黨員群眾公開,如黨組織的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責、黨的政策規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式等,每年公開一次。二是階段公開。指階段性工作或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的常規性工作,如黨組織的重要會議、為民辦實事、重要工作落實情況等,每季度公開一次。三是即時公開。指動態性、臨時性、應急性的工作,如領導活動和講話、幹部考察預告、任前公示、發展黨員公示等,根據情況每月公開一次或隨時公開。

  同時,針對不同類型黨的基層組織,確定相應的公開內容和方式,提高黨務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保證黨務公開的時效性和經常性。

  監督考評

  適時組織黨員對黨務公開情況評議

  《意見》格外注重黨務公開的資訊反饋,提出按照“誰公開、誰負責,誰收集、誰反饋”的原則,通過設立意見箱、開通熱線電話等形式,收集整理黨員群眾圍繞黨務公開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作出處理或整改,並將結果以適當方式反饋;涉及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要認真討論研究,必要時可將處理和落實情況予以再次公開,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為確保黨務公開真正落到實處,北京要求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的組織領導,建立由黨委(黨組)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具體辦事機構,統一組織、協調和指導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按照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是本級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實行黨務公開的第一責任人。

  《意見》還從制度層面強化了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提出把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情況作為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年度工作考核和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適時組織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情況進行評議,及時公佈評議結果。把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評價體系中,對不按規定公開或弄虛作假的,將批評教育,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記者朱競若、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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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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