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時間:2009-03-28 09:2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拉薩3月28日電 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以紀念西藏百萬農奴翻身獲得解放,同時徹底揭露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的反動與黑暗。

    資料圖片: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宣佈,與會的382名代表一致表決通過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當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新華社記者 格桑達瓦 攝 

    1959年3月10日,以十四世達賴為首的西藏上層集團為保住政教合一的農奴制永遠不變,發動了武裝叛亂。

    3月28日,中央政府宣佈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領導西藏各族人民一邊平叛一邊進行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使百萬農奴和奴隸獲得了人身自由,分得土地,享有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成為國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

    西藏自治區社會科學院的研究認為,西藏早在元朝(1271--1368年)之前就已經進入了農奴制社會。在後來政教合一的統治中,農奴制進一步發展。

資料圖片:“堆窮”阿男一家(圖片來源:國家民委網站) 

    在近一千年中,佔西藏人口總數90%以上的農奴被農奴主當作私有財産,而佔總人口只有5%的農奴主掌握了80%以上的生産資料--耕地、牧場和牲畜等。

    農奴一般被分為三類:為領主支差的差巴、耕種由農奴主及其代理人分給的少量份地併為其支差的堆窮,以及沒有任何生産資料、沒有絲毫人身權利、被農奴主視為“會説話的牲畜”的朗生。農奴可以被農奴主任意買賣、轉讓、贈送、抵債、交換甚至殺害。

資料圖片:差巴給布達拉宮揹運貨物(圖片來源:國家民委網站) 

    農奴主包括貴族、寺廟僧侶和官員。西藏博物館一個展覽的數字顯示,這些人在1959年以前分別佔有西藏耕地總面積的24%、36.8%和28.9%。

    50年前西藏百萬農奴大解放,不僅是中國人權史上的偉大創舉,也是世界人權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篇章。(記者林如萱、顏園園)

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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