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民獲得了人身自由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十七條協議”,西藏獲得和平解放,從而為西藏人民爭取平等的人身權利帶來了希望。1959年叛亂平息後,中央人民政府順應西藏人民的願望,在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廢除了極端腐朽、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度,百萬農奴和奴隸翻身解放,不再被作為農奴主的個人財産加以買賣、轉讓、交換、抵債,不再被農奴主強迫勞動,從此獲得了人身自由的權利。這是西藏曆史上劃時代的偉大變革。
舊西藏的法典被廢除,人不再分為三等九級,各種野蠻刑罰被禁止,私設的監獄被全部拆除。新中國憲法和法律,保障了西藏人民人人享有生命與人身安全的權利。
民主改革廢除了生産資料的農奴主所有制,參加叛亂的農奴主佔有的耕地無償分給了無地的農奴和奴隸。山南乃東縣凱松溪卡的443位農民分得了1696克土地。當舊的地契、債約被扔進火堆時,昔日的農奴們圍著火堆跳起舞蹈。75歲的索朗説:“過去種主人的地,白天黑夜都成了人家的人,半夜叫支差不敢等到天明,現在分地給我,真覺得睡覺香、吃飯甜,真想多活幾年,看看今後的好日子。”對未參加叛亂的農奴的土地和其他生産資料實行贖買政策,1300多戶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和代理人的90萬克土地和82萬多頭牲畜由國家支付贖買金4500多萬元。
西藏勞動人民再不受農奴主的沉重差稅和高利貸剝削,勞動果實全部留歸自己,生産積極性空前高漲。全區糧食産量1960年即比1959年增長了12.6%,牲畜存欄數增長了10%。西藏人民開始得到爭取溫飽的生存權利。
六、人民享有的政治權利
在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領主專政的政治制度下,達賴喇嘛作為藏傳佛教格魯派的首領之一,兼任地方政府的首腦,集政教大權于一身。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官制是僧俗雙軌制,行政機構中既有俗官,也有僧官,僧官大於俗官,某些機構只有僧官而不設俗官。寺院在處理政治事務方面,享有特殊的權力。在召開商討重大事務的“官員擴大會議”時,要有三大寺(即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和四大林(即功德林、丹吉林、策墨林、次覺林等四座大寺廟)的住持參加。形成決議後,需要地方政府和三大寺共同加蓋印章方能生效。
民主改革結束了“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實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按照新中國憲法,西藏人民同全國各族人民一樣,成為國家的主人,享有法律所規定的一切政治權利。
西藏自治區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産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他們直接選舉縣、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這些代表又選舉出席全國和自治區、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行使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的權利。西藏人民為獲得當家作主人的權利而政治熱情高漲,積極地行使自己的權利。1988年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據拉薩、那曲、日喀則、林芝、山南五個地市統計,參選率達93.88%。為了使不識字的群眾也能參加選舉,不少地方群眾用豆子代替選票,他們同意誰,就在那位候選人背後的碗中投進一顆豆子,誰得的豆子多,誰就當選。目前,以藏族為主的當地民族代表,在全區縣人大代表總數佔95%以上,在自治區人大代表中佔82%以上。
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舊西藏的封建農奴制度,嚴重束縛了社會生産力的發展,使西藏經濟長期處於極其落後的狀態。農業生産基本上是使用“二牛抬杠”的木犁耕地,牦牛踩場脫粒。在少數地方,還保持著“刀耕火種”、“燒荒肥田”的原始耕作方式。1952年,西藏畝産糧食平均只有80公斤(15畝為一公頃),每人平均佔有糧食125公斤。牧業基本上是靠天養畜,自然災害經常造成牲畜大批死亡,1952年全區牲畜總頭數僅為974萬頭(只)。舊西藏的民族手工業也十分落後,現代工業更是一片空白。舊西藏交通險阻,行路艱辛,貸物運輸、郵件傳遞全靠人背畜馱。橫貫西藏的雅魯藏布江上,只有明朝時殘留下來的幾條鐵索橋,沒有一座能通車的橋梁。英國人送給達賴喇嘛的汽車,由於沒有公路,只能將汽車拆了用牲畜馱到拉薩。能源狀況落後,至1950年解放前夕,僅有一座125千瓦的水電站斷續供電。經濟的落後和農奴主的殘酷剝削,使人民群眾處於極端貧窮和悲慘的生活境地。僅就首府拉薩來説,民主改革前城區只有兩萬多人,城周圍住在破爛帳篷裏的貧民和乞丐就近千戶。監獄不供犯人伙食,戴著手銬、木枷的“囚犯”沿街乞討。無家可歸者凍餓倒斃街頭的悽慘情景處處可見。
民主改革大大激發了廣大農牧民的生産積極性。四十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十多年來,西藏人民在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的支援下,發展生産,治窮致富,使整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發展農牧業在西藏的經濟生活中處於最重要的地位。民主改革初期,中央和西藏地方人民政府即制定了符合當地實際的一系列發展農牧業的方針和政策,並從財力、物力等方面給予大力扶持,使農牧業生産水準明顯提高。1966年,糧食總産量就由1959年的1.8億公斤增加到3.15億公斤,平均每年增長8.3%;牧畜從1959年的955.6萬頭(只)發展到1817.5萬頭(只),增長90.2%,人民生活得到了初步改善。
1980年開始,政府對農牧民實行免征免購,不收任何農牧業稅。1984年,除對農牧業繼續提供免息貸款外,對1980年以前用於興修水利、購買農牧業機械等項集體貸款免於歸還。農牧區實行了以家庭經營為主的各種形式的生産責任制,發展家庭副業,恢復集市貿易,並開展了大規模的農田、草場基本建設。西藏解放前沒有農業機械和化肥,現在的拖拉機已成為農戶自買的農具。科學種田、科學養畜受到普遍重視和歡迎。生産工具的進步和科學技術的應用使生産得到全面的發展。1991年,西藏農業總産值達到20.46億元,比1952年增長3.4倍,糧食産量達到5.8億公斤,平均畝産達到224公斤,分別比1952年增長2.7倍和1.8倍。儘管西藏人口1991年比1952年增長一倍多,但1991年每人平均佔有糧食達到290.5公斤,仍比1952年提高1.2倍。畜産品産量大幅度增長,1991年肉類總産量達到9.1萬噸,奶類總産量17.7萬噸。
西藏現代工業是從民主改革後才起步的。1965年,西藏已建立了建築、電力、汽車修理、森工、製革、硼砂、煤炭等工業企業80個,職工近萬人,當年的工業總産值達2883萬元。政府重視民族手工業的發展,1965年全區民族手工業發展到33個行業,年總産值由民主改革前的124萬元增加到890萬元,增長6.2倍。西藏缺油少煤,過去能源供應貧乏。為改變這種狀況,1956年在拉薩修建了電站,這是西藏第一個公用電力企業。西藏地熱資源豐富,由國家投資在羊八井建成了中國最大兆瓦級地熱電站。到1991年,西藏電力裝機容量已達14萬千瓦,年發電量4億千瓦小時。經過四十年的建設,西藏目前擁有電力、採礦、建材、森工、毛紡、印刷、食品等十多項現代工業,國營企業職工5.1萬人。1991年,工業總産值為4.03億元,比1959年增長4.3倍;民族手工業産值達到4600萬元。
過去西藏沒有一條正規公路。西藏和平解放後的第一項大規模建設,就是在平均海拔為3000米的崇山峻嶺中修建四川和青海通往拉薩的公路。川藏公路全線長2413公里,青藏公路全線長2122公里。此後,又相繼建成新藏、滇藏、中尼等幹線公路。目前,全西藏有幹線公路15條,支線公路315條,建成公路總長21842公里。除在深山之中的墨脫縣外,所有的縣77%的鄉都通了公路。一個以拉薩為中心,以青藏、川藏、滇藏、中尼公路為骨架的公路網路已經形成。為了解決西藏的燃料供應困難,國家撥款修建了一條從青海省格爾木至西藏拉薩的成品油輸油管道,全長1080公里,對保證西藏能源供應、支援經濟建設起到重要作用。為了更好的適應西藏對外開放的需要,在1956年開闢拉薩至北京航線後,又相繼開通了拉薩至成都、西安、蘭州、上海、廣州等國內航線和拉薩至尼泊爾加德滿都的國際航線。
舊西藏現代科技事業完全是空白。民主改革後,先後建立了農業、畜牧業、交通、電力、建築、地質、水利、氣象、衛生、藏醫藥、教育等專門科研機構,培養了一批藏族科技人員。1985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區社會科學院。現在西藏有專門科研機構17個,各類科技專業人員2.69萬人。四十年來,西藏有347項科技成果獲自治區級獎,其中“西藏太陽能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等21項科研成果獲國家級獎。
西藏高原雪峰和名寺古跡吸引著世界眾多的探險客和旅遊者。在對外開放中,西藏的旅遊業開始逐步發展起來。現在,西藏已有旅行社11家,旅遊涉外飯店、賓館19家,床位3600張,開闢景區60多個。從1980年至1991年,共接待海外旅遊者15.09萬次。
經過四十多年的努力,西藏人民的生活水準普遍有了顯著提高,絕大部分農牧民的溫飽問題已基本解決,一部分農牧民已經富裕起來,1991年全區農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為455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比1979年的159元增長1.6倍。喜馬拉雅山下的亞東縣珠居村,1986年全村75戶年收入36.16萬元,全村有74戶蓋了新房。城鎮居民家庭年每人平均收入為2120元,比1981年增長2.3倍。1991年末,城鎮儲蓄存款餘額為49240萬元,比1959年增長500多倍。農牧民家庭已擁有數量可觀的生産資料,平均每戶擁有生産性固定資産價值6021元,牲畜75頭(只);每百戶擁有汽車9台,大小拖拉機6台,機動脫粒機3台,馬車12台。農牧民每人平均實物消費量比解放前有大幅度的增長。1991年,每人平均消費糧食183.6公斤,食用油3.6公斤,肉類14.7公斤,奶類50公斤。在保持傳統飲食習慣的同時,飲食結構向多樣化發展,增加了蔬菜、禽蛋、酒類、糖果、糕點等的消費。人民住房有了很大改善。據舊西藏地方政府統計,1950年西藏有人口100萬,其中沒有自己住房的就有90余萬人。現在,除了部分牧區的遊牧民之外,所有的家庭都有固定住房。1991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房面積達到13.7平方米。西藏日喀則地區江孜縣有5.67萬人口,80%以上的群眾住進了新房,每人平均住房面積達40平方米。藏族人民傳統的生活方式注入了現代化的內容。據抽樣調查統計,城鎮每百戶居民有自行車212輛,彩色電視機88台,收錄機84台,洗衣機42台,電冰箱24台,照像機26架。各項文化設施的建設,使西藏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越來越豐富充實。
由於西藏地區特別困難的自然條件和歷史上特別落後的社會發展狀況,今天西藏的經濟發展水準和人民生活水準仍低於中國全國的平均水準。1989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制定了《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設想》,實行對內對外開放,開拓區內、國內、國外市場,開發優勢資源,發展重點區域和重點産業,力爭儘快縮短西藏地區與中國其他地區的經濟發展差距,為藏族和其他民族的共同繁榮打好基礎。
八、宗教信仰自由
西藏大多數人信奉藏傳佛教。全區信奉伊斯蘭教的只有約2000人,信奉天主教的近600人。
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政府的基本政策。西藏和平解放後,西藏各級機構認真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廣大僧俗群眾的讚揚。現在,西藏人民在國家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下,享有開展正常宗教活動的充分自由。信教者家中幾乎都設有小經堂或佛龕。每年到拉薩朝佛敬香的信教群眾均達百萬人次以上。在西藏處處可以看到善男信女懸挂的經幡,堆積的嘛尼堆。在大昭寺等一些著名的寺院內外,擠滿了磕長頭、轉經、朝佛的信教群眾。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西藏同全國其他地區一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遭到了嚴重破壞,宗教活動場所及設施受到了嚴重損失。“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西藏重新全面地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80年以來,西藏平反了冤假錯案,相繼恢復和新成立了宗教工作機構,在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多年來中國政府向西藏地方撥專款兩億多元用於落實宗教政策,維修了建於西元七世紀的大昭寺,西元八世紀吐蕃王興建的桑耶寺,藏傳佛教格魯派四大名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和扎什倫布寺。為了維修布達拉宮,國家一次就拔款4000多萬元。1984年,中央資助專款670萬元,黃金111公斤,白銀2000公斤及大量珠寶,在十世班禪大師主持下,修復了五至九世班禪靈塔、祀殿。至今,西藏得到修復和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已達到1400多處,滿足了信教群眾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政府還多方設法尋回在“文化大革命”中散失的佛像、法器等宗教用品,分發給各寺廟,受到廣大僧人和群眾的歡迎。
近年來,西藏各宗教團體自主地組織各種宗教活動。中國佛教協會西藏自治區分會于1983年創辦了西藏佛學院,並在各教派的一些寺廟中開辦了學經班,現有學僧近3000名。另外每年還推薦一定數量的活佛、學僧到北京,進入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進修深造。1984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將檔案館保存的《甘珠爾》藏文大藏經拉薩版贈送給自治區佛協,並資助50萬元開辦了拉薩印經院,幾年來已印出1000多部《甘珠爾》藏文大藏經,供給區內外各藏語系佛教寺廟。1990年,自治區佛協又得到政府資助50萬元,在拉薩木加寺開始刻製十三世達賴喇嘛想要刻製而未能付諸實施的《甘珠爾》藏文大藏經拉薩版。1985年佛創辦了《西藏佛教》刊物。現在全區有3.4萬多名僧尼。當選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佛協理事以及在政府中任職的宗教界人士共有615人,他們參政、議政,同其他公民一樣共同致力於西藏的各項建設事業。
政府尊重和保護各教派的傳統宗教活動和習俗。根據藏傳佛教的儀軌和歷史慣例,活佛去世後按傳統的辦法轉世傳承。1992年6月25日,中央政府批准了第十六世噶瑪巴活佛的轉世靈童。對一年一度的拉薩傳召大法會,傳統的馬年轉大雪山、羊年轉納木神湖和熱振寺壩子等活動,政府有關部門都前往齋僧佈施。群眾婚喪嫁娶儀式中與宗教有關的習俗都受到完全尊重。
在西藏,由於認真貫徹執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各宗教、教派和寺廟之間,信教與不信教群眾之間都相互尊重,和睦相處。同時,國家憲法也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防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對於利用宗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者,一律依法處理。近年來西藏有一些僧尼被依法治罪,都是因為觸犯了刑律,如參加騷亂,危害社會治安,擾亂社會秩序,搞打、砸、搶、燒、殺等犯罪活動,沒有一個是因宗教信仰而被拘捕判罪的。
西藏佛教組織和宗教界人士積極開展同外國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之間的友好往來活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和一些寺廟,組織了宗教人士出國進行友好訪問、參觀、考察和學術交流;熱情地接待了幾十個國家前來西藏朝佛、參觀、考察的團體和個人,共計一萬多人次。
西藏和平解放以來,很多著名的宗教界人士同中國共産黨和政府合作共事,參政議政,為國家和西藏的建設事業發揮積極的作用,深受群眾的敬仰和政府的尊重。與達賴喇嘛併為藏傳佛教領袖的十世班禪額爾德尼 確吉堅讚幾十年如一日,一直堅持愛國主義立場,在和平解放西藏、反對分裂等鬥爭中,為維護祖國統一,增強民族團結,做出了重大貢獻。建國以來,他歷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等職,于1989年元月圓寂。政府決定在日喀則扎什倫布寺修建十世班禪額爾德尼 確吉堅讚遺體靈塔和祀殿,按照藏傳佛教的儀軌,舉行宗教悼念活動,辦理遺體保護以及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等事宜。目前靈塔和祀殿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尋訪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工作正在扎什倫布寺恰扎 強巴赤列活佛的主持下順利進行。
九、教育和文化的發展
舊西藏教育十分落後,沒有一所近代意義上的學校。西藏和平解放前,僅有2000余名僧侶和貴族子弟在舊式官辦學校和私塾學習。廣大農奴和奴隸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根據“十七條協議”中有關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的規定,1952年拉薩小學建立,1956年拉薩中學建立,西藏走上了現代教育的軌道。
為發展西藏教育事業,國家四十年來累計投資11億多元,並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比如實行免費教育,藏族學生自小學直至大學畢業的學習費用全部由政府支付。從1985年起,又對部分藏族中小學學生實行包吃、包穿、包住政策,在廣大農牧區學校推行寄宿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實行“以當地民族為主”的原則,在大中專學校招生中,優先錄取藏族等當地民族考生。進一步興辦藏語言文字、藏醫學、藏族藝術、藏族歷史等藏族文化係科(專業)、學校。
四十多年來,西藏已經基本建立起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中等專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以及成人教育、電視教育等在內的具有西藏地方特色和民族特點的教育體系。廣大城鎮居民、農牧民享受到教育的權利。據統計,到1991年,西藏已有西藏大學、民族學院、農牧學院和藏醫學院4所現代大學,師範、農牧、衛生、藏醫、財經、體育、藝術、郵電等中等專業技術學校15所,中學63所,小學2474所。在校生總人數達19.6萬人,絕大多數是藏族學生;教職工達1.6萬人,藏族教師佔三分之二。大、中、小學建築面積近150萬平方米,電化教學成為重要的教學手段之一。四十多年來,西藏高等學校畢業生達1.8萬人,中小學畢業生51萬人,其中中專、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4萬多人,培訓輪訓幹部1.5萬餘人,另有近7000人次獲成人自學中專、大專考試合格證書,為各項建設事業培養出大批人才。
西藏教育事業的發展使人民群眾文化素質普遍提高,為西藏人民更好地行使民族區域自治權利,實現民族全面發展創造了條件。但是,由於過去西藏教育的基礎十分薄弱,西藏地區的人口居住過於分散,西藏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雖已從過去的大多數人減為少數人,卻仍佔不小的比例。進一步發展西藏教育,仍是一個艱巨而緊迫的任務。
西藏有著豐富的民族傳統文化,包括語言文字、文學、藝術、哲學、宗教、醫學、天文曆算等。中國政府歷來重視維護和發展西藏的優秀民族傳統文化,採取了一系列尊重、保護和繁榮民族傳統文化的政策和措施,使西藏文化得到繼承和發展。
藏語言文字是西藏全區通用的語言文字。1987年7月,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試行)》,明確規定在西藏自治區藏漢語文並重,以藏語文為主的原則。現在在西藏自治區,人大通過的決議、法規、法令,人民政府下達的正式文件、發佈的佈告,都用藏漢兩種文字。報紙、廣播、電視都用藏漢兩種語言文字。自治區編輯出版的圖書中,藏文圖書佔70%。自治區招工、招幹、招生對不同語言文字使用者平等對待,優先照顧藏語文使用者。群眾參加的各種大型會議都使用藏語文。所有單位、街道、路標和公共設施一律使用藏漢兩種文字的標記。各級各類學校的藏語文課是學生的主課。
藏族人民的傳統風俗習慣受到廣泛尊重。在西藏的城鎮和農牧區,大多數藏族群眾都依然保持著藏族服飾、飲食、住房的傳統風格。每年,藏族群眾以傳統方式歡度藏曆新年、雪頓節、酥油燈節、沐浴節、望果節、達瑪節等藏族的傳統節日。國家對民族必需品的生産採取優惠政策。
西藏地區的文物受到了全面的保護。布達拉宮、大昭寺等一批寺廟列為全國或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從七十年代中期起,展開了系統的高原考古工作,先後發掘了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數十處。各種出土文物由西藏文物管理部門妥善保管,為研究西藏原始文化和藏族傳統文化提供了寶貴資料。
對西藏民族傳統文化遺産進行全面系統的普查、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已收集到藏文古籍珍本200余部,整理出版了一批珍稀藏文古籍。西藏人民出版社重點整理出版了一批古典名著和歷史檔案叢書。截止1990年底,公開發行的藏文古籍已有200多種,100多萬冊。數百年來只有手抄本、木刻本,被禁錮、埋沒的藏文典籍,第一次有了各種裝幀精美的印刷版本。
西藏的民間文學、戲劇、音樂、舞蹈的蒐集整理工作也卓有成效。20余部藏族民間文化作品和著述已經出版。《格薩爾王傳》是藏族人民創作的世界上最長的英雄史詩,一直作為口頭説唱藝術流傳在藏族民間。對這部史詩的搶救、整理和研究工作被列為國家社會科學重點研究項目,並成立了專門機構。現已錄製了3000多盤磁帶,整理出版藏文版62部,發行300多萬冊。60余萬字的《中國戲曲志 西藏卷》已經編竣,填補了西藏曆史上戲劇理論著述和專題志書的空白。關於民族舞蹈、民間歌謠、藏戲音樂、曲藝音樂、器樂、曲藝、民歌、民間故事、諺語的整合志書,也在全面普查收集資料和整理編纂之中。
藏學是研究藏族歷史、宗教、文化、經濟、政治、社會等各個領域的綜合性學科。在西藏和其他一些地方現已建立了藏學研究機構50多個,並於1986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國藏學研究中心。這些研究機構承擔了大量研究課題,如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簡明西藏通史、梵文貝葉經的整理研究和西藏宗教源流與教派研究等項目;創辦了《西藏研究》、《西藏佛教》、《西藏社會發展研究》、《西藏藝術研究》、《雪域文化》、《中國藏學》、《中國西藏》等近30種藏、漢、英文刊物。八十年代以來,隨著西藏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逐漸開展,已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30余名者和旅居國外的藏胞學者來參觀訪問,進行學術考察和洽談科研合作項目。一些藏族專家學者也應邀出國訪問、講學和參加學術會議。
今天,西藏的傳統文化藝術已由過去只供達官貴人們消遣轉為面向廣大人民群眾,西藏人民的文化生活日益豐富。自治區現有專業歌舞、藏戲等藝術表演團體10個,縣級文藝團體20個,業餘演出隊350多個;具備現代化設施的多功能群眾藝術館6座,縣級文化館25座。西藏現有一支近5000人的專業文化工作者隊伍,其中藏族佔90%。他們創作了一批具有濃郁民族風格和強烈時代氣息的文藝作品和節目,有些作品還在國際上獲獎。十餘年來,西藏應邀出國演出的藝術團體有14個,表演藝術家近300人。在藏族各個傳統節日期間,文化活動十分活躍,其中雪頓節已從傳統的藏戲演出發展成為西藏一年一度最大的、包括各種文化藝術活動的綜合性民族藝術節。西藏的民族傳統體育活動也得到廣泛開展。八十年代以來,收集、發掘並組織正規比賽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有10多個,在全國民族運動會上多次獲獎。在傳統節日裏,西藏各地都舉行傳統體育項目的比賽和表演。西藏的現代競技體育活動水準也不斷提高,尤其是登山運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
在傳統文化活動活躍開展的同時,現代文化設施也進入了西藏。目前全自治區有電視臺、電視錄影轉播臺和電視差轉臺共計137座,衛星地面接收站297座,廣播電臺、轉播臺、發射臺共26座,各地縣有線廣播站74個,初步形成覆蓋全區的衛星傳輸、無線電傳輸和有線廣播傳輸相結合的廣播電視網。西藏現有電影發行放映機構82個,放映隊553個,年發行新片近200部,農牧區免費放映電影。許多現代娛樂設施也已在西藏出現,傳統文化活動與現代文化活動並存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