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十問”之五——達賴喇嘛統治下的西藏人民有“民主”“人權”嗎?
如今,流亡海外的達賴喇嘛在西方世界最愛談論的是“民主”話題,並儼然以西藏人民的“人權衛士”自居。然而,曾在1955年到過西藏,親歷過舊西藏政教合一農奴制狀況的《俄羅斯報》資深評論員奧夫欽尼科夫卻説,把十四世達賴喇嘛説成是“人權保護者”的論調“絕頂荒謬且極端無恥”,“達賴對慘無人道的封建農奴制度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人把他説成是‘人權保護者’,誣陷中國共産黨在西藏推行漢化和種族滅絕政策,類似言論中只有三種成分:無知、無恥或出於私利背叛公正”。奧夫欽尼科夫是依據怎樣的事實,作出上述判斷的呢?
很多人都看到過這樣一段舊西藏的影像記錄:一個農奴主騎在農奴背上,農奴被夾在一列馬隊中不得不全力奔跑。眾所週知,在青藏高原這樣的高海拔地區,被迫狂奔是一種怎樣的折磨!而農奴主之所以選擇人而不是騾馬作為代步工具的唯一理由,竟然是“騎人”比騎馬更加舒適!
對勞動人民來説,在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統治下的舊西藏,連“做人的權利”都被無情剝奪了,哪還談得上“人的權利”?
在舊西藏,佔人口90%左右的是“差巴”、“堆窮”這樣的農奴,而另有約5%的人則是“朗生”——世代奴隸、奴隸主家“會説話的工具”。農奴一旦喪失勞動能力,就會被收回牲畜、農具、差地,淪為奴隸。無論農奴還是奴隸,都是農奴主的私有“財産”,可供賭博、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毫無人身自由。通過通婚限制、出生登記等嚴格控制,農奴的後代也註定要終身為奴。
在世界各地,逃亡,都曾是農奴遭受壓迫時的一種無奈選擇。在中世紀的英法等國,按照慣例,逃亡農奴一旦躲過追捕期限,尚有可能成為自由身。然而,在舊西藏,卻以法律的名義嚴禁任何人收留逃亡的農奴。事實上,正如民歌中所唱道的那樣:“山上有沒主的野獸,山下沒有沒主的人。”農奴即便逃離了一個領主的控制,也必然落入另一個領主的手中,永遠無法擺脫被奴役的命運。
舊西藏的領主和官家是世襲的,廣大農奴根本無法參與政事,更談不上選舉權利。而政教合一的統治者又通過一系列制度設計、法律制定維護自身的特權。
圖表:舊西藏森嚴的等級制度 新華社發
生而平等,是人權的基本要義。但在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卻把人分成三等九級,位列下等下級的婦女、屠夫、獵戶、匠人等,其命價僅值一根草繩。十四世達賴喇嘛就曾斷然驅逐身邊做事的人,僅僅因為他被發現是鐵匠的後代。
不僅如此,舊西藏還從法律上將封建農奴主的暴行合法化,其規定:“民傷官,視傷勢輕重,斷傷人之手足;主失手傷仆,治傷不再判罪。主毆仆致傷無賠償之説。”與此相對應,勞動者“喊冤”都是非法的:“向王宮喊冤,不合體統,應逮捕械擊之;不受主人約束拘捕之。”
事實上,今天達賴集團組建的所謂“流亡政府”,仍是一個政教合一的政治機構。德國週刊《我們的時代》在一篇題為《這並不關係到人權》的署名文章指出,“這些人,在他們統治期間肆意踐踏西藏人民的尊嚴和人權,今天卻裝出一副人權的維護者的面孔來”;“他們希望借助西方反華勢力,將西藏從中國分離出去。只不過在今天的現實情況下,他們不能大聲喊出來。”這是善良的人們應該警惕的。(記者 邢宇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