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與西藏經濟發展

時間:2008-11-03 13:01   來源:中國發展觀察

  黨的十七大報告全面分析了當前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強調我國仍處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沒有變。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立足點,也是分析未來中長期發展面臨的各種突出矛盾的基本依據。西藏經過近三十年的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巨大,已經進入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最好時期,但西藏仍然是欠發達地區,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同時發展的新的階段也面臨一系列嚴峻的挑戰。回顧和總結西藏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特別是經濟發展中的有益經驗,對於西藏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成就

  (一)社會生産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大解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在改革開放的推動和中央的一系列經濟政策的指導下,西藏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綜合經濟實力大幅度提升。在改革開放初期的1978年,西藏生産總值(GDP)僅為6.65億元,到2007年發展到了342.19億元。特別是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西藏GDP每年達到了兩位數增長,年均增長高達13.0%,高於同期全國年均增長3.2個百分點。在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同時,每人平均GDP增速也邁上了新的臺階。1978年西藏每人平均GDP僅為375元,到1989年每人平均GDP首次突破1000元,2001年達到5307元,2006年躍上10000元臺階。2007年西藏每人平均GDP達到12109元,比1978年增加了11735元,其中1994年-2007年年均增長達到11.4%。

  (二)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長,人民生活從溫飽不足發展到一部分向小康邁進。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隨著經濟總量的迅速擴大而得以迅速提高。1978年-2007年,農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由175元增加到2788元,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由565元增加到11131元。西藏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扣除物價因素分別增長了10.8%和10.0%。城鄉居民收入水準的增長,提高了居民的富裕程度和消費水準,改善了居民的消費結構。2007年西藏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餘額達到160.13億元,比1978年的0.33億元增加159.80億元,年均增長23.7%。1979年-2007年,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由57.5%下降到50.9%;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由67.7%下降至57.1%。城鄉居民的住房條件也進一步改善。2007年,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居住面積達到21.65平方米,城鎮居民住房面積達到32.70平方米。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從62萬人減少到29萬人。

  (三)經濟結構有所調整,經濟運作環境得以改善。改革開放以來,在“穩定發展第一産業,有重點地發展第二産業,大力發展第三産業”政策的指引下,大力進行生産建設的同時,兼顧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準的提高,開始注重輕工業和第三産業的發展,推動了産業結構的進一步優化。1979年—1998年第一産業增加值年均增長5.1%,第二産業增加值年均增長7.2%,第三産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4.8%。第一産業穩步發展的同時,第二第三産業迅速發展。2006年,西藏提出實施“一産上水準、二産抓重點、三産大發展”的經濟發展戰略,國民經濟總體上保持了平穩、較快運作的良好態勢。第一、二、三次産業結構由1978年的50:28:22變為2007年16.2:28.2:55.6,第三産業比例有較大幅度的上升,産業結構由“一二三”型轉變為“三二一”型,傳統的農牧業經濟模式正在打破,産業結構的優化,促進了經濟的高速增長。同時,農業內部結構由片面強調“以糧為綱”轉變為農林牧漁業全面發展。1978年,糧食作物的播種面積為93.6%,林業牧業産值比重分別為0.4%、59.9%。

  (四)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為經濟社會的持續增長奠定了基礎。基礎設施是提升一個地區綜合發展能力的重要條件。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特殊政策的關懷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援下,西藏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為西藏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保障作用。1978年西藏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額僅為1.85億元,到2007年達到271.18億元。特別是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進一步加大了投資力度,1994-2007年,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累計1490.42億元,年均增幅達到21.3%。2007年,西藏公路通車里程達到4.86多萬公里,比1978年的1.59萬公里增加3.27萬公里。特別是青藏鐵路建成通車、林芝機場通航和中印乃堆拉邊境貿易通道恢復開放,為西藏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五)城鎮化水準不斷提高,區域經濟格局發生新的變化。城鎮建設和人口向城鎮聚集的進程不斷加快,城鎮化水準提高。在改革開放之前,西藏城鎮人口少,規模小,水準低。1978年西藏城鎮人口為25.92萬,城鎮化率為14.5%。到2006年西藏城鎮人口達55.72萬人,城鎮化率為19.89%。中心城市建設取得新的進展,小城鎮建設全面起步,建制鎮和口岸建設取得新的成效。隨著青藏鐵路、林芝機場等一批大建設項目完工,以及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拓展,以拉薩為中心,由山南地區、林芝地區、日喀則地區和那曲部分地區等構成的核心經濟區已形成,在西藏區域經濟發展格局中發揮重大作用。區域佈局趨於合理化,以拉薩為主要增長極的中部核心經濟區,正在成為西藏經濟梯度發展的第一高地。隨著區域經濟新格局的演化,拉薩經濟輻射帶動能力將進一步擴大,中心城市發展極的地位會日益顯現。

  (六)地方財政收入持續增長,為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改革開放以來,中央財政加大了西藏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力度,1958年~2007年,中央財政向西藏的財政轉移支付累計達到近1600億元,年均增加近5億元,年均增長近12%。1989年以前,西藏地方財政收入均處於負增長狀態,從1989年起實現正增長。1989-2007年,西藏地方財政收入累計122.12億元。1992年首次突破1億元,2003年西藏地方財政收入總量突破十億元大關後,每年以19%以上的速度增長,2007年達到23.14億元,比1989年增加23.00億元,年均增長32.9%;地方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由1989年的0.6%提高到2007年6.8%,上升6.2個百分點。財政實力的不斷增強,表明西藏經濟逐漸由“輸血型”向“造血型”過渡,為進一步加大對農牧業和農牧區發展支援力度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七)改革開放加快推進,對外貿易飛速增長。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下,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西藏外貿進出口保持迅猛發展勢頭,日益成為支撐西藏經濟高速增長的一支重要力量。2007年,西藏對外貿易總額達到3.93億美元,其中出口額由1978年的0.17億美元增加了3.76億美元。隨著青藏鐵路的通車運營,西藏的旅遊事業獲得了生機。2007年,西藏接待遊客402.94萬人次,比1980年的0.35萬人次,增加402.59萬人次,年均增長27.5%;旅遊總收入48.52億元,增加了48.5億元,年均增長34.0%。1980年,旅遊總收入僅相當於西藏GDP的0.002%,到2007年卻提高到了14.2%。外貿經濟作為西藏高速增長的重要支撐之一的地位進一步鞏固。區內的資源優勢同區外的資金、技術、人才和市場優勢有機結合,逐漸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新格局。

  經驗與啟示

  在新的歷史時期,進一步加快西藏經濟發展是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加快西藏經濟發展,是儘快使西藏改變落後面貌的迫切要求,是新世紀推進全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維護民族團結、祖國統一和國家安全的重要保證。認真總結應驗,堅持走符合西藏特點的發展道路,才能使西藏的發展真正持續下去。

  (一)要樹立用科學的發展觀,推進協調發展。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新要求。這對社會經濟發展提出了比溫飽階段更高、更全面的要求。自然條件差,生態環境脆弱是西藏加快經濟發展面臨的一大難題。由於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往往採取向大自然過度索取資源的方式,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就要求過去那種全力以赴甚至不惜代價解決溫飽問題的發展觀念要有相應的轉變;過去植根于計劃經濟體制的發展觀念,經濟改革初始階段所産生的發展觀念要相應的轉變;社會經濟發展中實際存在的不全面、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也要求相應的轉變。確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是世界潮流,也是推進現代化事業的迫切需要。為此,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科學發展觀的提出是對20多年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成功經驗的總結,也是解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新世紀新階段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關鍵是要立足西藏資源優勢,用新的發展理念、新的發展舉措,實現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西藏農牧民佔全區總人口的80%以上,農牧業發展水準較低,改善農牧民生産生活條件、增加農牧民收入始終是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首要任務。因此,必須全力實施“首要任務”推進戰略,著力改善農牧民生産生活條件;實施好“一産上水準、二産抓重點、三産大發展”的經濟發展戰略,推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努力把西藏經濟發展推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二)要堅持用改革開放解決發展中的問題。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正當“十一五”規劃的宏偉藍圖在我們面前展開之時,胡錦濤同志強調,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繼續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説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對西藏而言,目前正處在一個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同時又是一個矛盾凸顯期,既面臨巨大的發展空間,又面臨新的挑戰和可能出現的風險。發展和改革的前進道路上出現的問題,只能在繼續前進的過程中去解決,只能用發展和改革的辦法去解決。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西藏和全國一樣掀起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熱潮。為推動西藏的發展,中央政府制定了“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等一系列有利於西藏經濟發展的特殊優惠政策,推進了西藏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和國家的支援,壯大和繁榮了西藏的工業、農牧業和以商貿、飲食、旅遊為主的第三産業,提高了西藏産業整體水準和經濟活動的商品化水準,使西藏經濟發展跨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十一五”期間,在社會經濟繼續快速發展的同時,社會利益關係更為複雜,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因此,繼續堅持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妥善解決發展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長期看,西藏仍將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低層次,經濟體制改革仍處在攻堅階段,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更具活力、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的任務非常艱巨;全方位對外開放和全面參與並融入區外經濟體系還面臨各種困難和問題。因此,要繼續堅持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把發展作為解決各種問題的關鍵,把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作為推動發展的根本途徑和手段,妥善處理好改革開放與發展的關係,這樣,才能切實保證和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三)要重視以科技進步推進經濟增長。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貫徹到現代化建設各個方面。中央要求必須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國家戰略,貫徹到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貫徹到各個産業、行業和地區,這顯然也包括佔國土面積1/8的西藏。從現實看,西藏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必須首先實現科技的跨越式發展;要實現西藏經濟結構的調整,也必須以科技進步為動力。經過多年的努力,西藏科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但影響和制約科技創新與進步的不利因素仍未得到解決,科技發展仍然面臨著許多困難。因此,只有依靠科技進步和創新,才能為西藏發展提供內生的動力,實現西藏經濟社會的跨越式發展。發展是解決西藏所有問題的基礎和關鍵。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著力抓好關係西藏發展全局的重點工作,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著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加強人才工作,深化改革開放,推動西藏在科學發展的軌道上實現經濟社會的跨越式發展。這是對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對西藏這樣的欠發達地區來説,要實現跨越式發展,必須高度重視科技工作,要認識到科技實力是內生的發展動力,是永不停息的造血機能。要構建完善的西藏創新體系,可以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有效支撐。

  (四)推進制度創新,建立有效的制度。推進制度創新,建立有效的制度是西藏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的現實選擇。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政府理性地進行制度安排,在宏觀決策和經濟運作等方面形成的一整套有利於經濟增長的組織、規則和制度,並被有效地予以實施。這是世界經濟發展史中,東亞等國家採取的一種成功的模式。其本質是處於落後地區的發展中國家,為了趕上發達國家、走向現代化的一條特殊的道路。從目前看,束縛西藏經濟發展和綜合生産率的提高的制度因素還有不少,現行經濟體制還帶有不少計劃經濟痕跡,政府管理中的短期行為、趨利行為、權力失衡等問題尚未得到較好解決,通過改革釋放增長潛力的空間仍然較大。因此,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將直接關係到西藏經濟增長的各種潛力的發揮。今後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為西藏經濟長期穩定增長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一是要注意加強法律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保護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保障所有市場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在規範、科學的法律制度下西藏的市場經濟才能成為法制經濟,社會才會有創新創業的動力,才會出現經濟增長的持久活力。二是要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國有企業産權制度改革步伐,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積極推進企業重組改造,使國有經濟更具有效率;破除現有行業的壟斷,促使國有企業健康發展並使全社會受益。三是要排除對非國有部門的歧視,推動非國有經濟發展得更為迅速、更具活力,鼓勵、支援和引導私營、個體經濟健康發展,創造一個民營經濟公平發展的環境。四是要進一步開放市場,建立統一、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五是要積極推進市場化綜合配套改革,繼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作用,使社會資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經濟效率得到進一步提高。六是紮實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係、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

編輯: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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