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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海峽兩岸閩南文化 反擊臺灣當局文化臺獨

  時間:2007-06-14 14:46    來源:     
 
 

林仁川  黃俊淩

 

 

民進黨執政以來,一方面推動“憲改”工程,謀求法理“臺獨”,另一方面,妄圖利用“去中國化”來凸顯臺灣本土意識,切斷大陸與臺灣的歷史文化淵源,把“文化臺獨”作為“漸進式臺獨”的重要步驟。進入2007年,臺灣當局加快了“去中國化”的步伐:修改故宮博物院條例,刪除“寶物來自北平故宮與中央博物院”等文字,也將現行條文的“中國古代”字句修改為“國內外”,在保存古文物方面進一步去中國化;修改高中歷史教科書,過去慣用的“我國”、“本國”、“大陸”等用詞,全改為“中國”,將《中國史》濃縮成一冊,刪除“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事跡等,在文化上去“中國化”的同時,臺灣當局積極推動歷史、文化的“本土化”,妄圖在文化上同中華傳統文化做區隔。從歷史上看,臺灣的居民絕大部分是從福建南部遷徙過去的,早期的移民把閩南的方言、風俗習慣、生産技術、文化教育等移植到臺灣,促進了臺灣經濟社會的發展,閩南文化也在臺灣延伸與發展,這決定了臺灣文化具有閩南文化的基本屬性和特點。閩南文化是中原文化長期在福建輻射和延伸的結果,體現了中華文化的精髓,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臺灣當局目前所推行的“本土文化”,實際上就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閩南文化,用閩南文化來批判“文化臺獨”,可以使臺灣當局的“文化臺獨”不攻自破。

 

一、臺灣本土文化的實質就是閩南文化

 

文化的廣義是“人類在實踐中所創造出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它由三個方面組成:“物質文化,包括衣、食、住、行;精神文化,包括宗教信仰、歌舞、文學、節慶以及介於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之間的文化體系,如行為模式,婚姻制度、風俗習俗,等等”。臺灣所謂的“本土文化”,無論是物質文化、精神文化,還是介於兩者間的文化體系,實際上都是閩南文化在臺灣紮根、發展的結果。

 

  第一,從方言上看,“臺灣話”就是閩南話。語言是文化的載體,是人類思維的工具,是社會文化賴以進行的憑藉。閩南方言傳播到臺灣是和閩南人大量移居臺灣聯繫在一起的。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臺灣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元代福建泉州在澎湖設巡檢司,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統一台灣後,設立臺灣府,隸屬福建省。經過幾次大的移民潮後,形成了臺灣人口以閩南人為主的狀況,也因此閩南方言成為臺灣省內的主要方言。根據1926年的統計資料顯示,佔臺灣人口總數83.1%的福建籍移民中,來自漳、泉兩地的約為80%,如果加上屬閩南語系的永春州、龍岩州以及潮州府,閩南方言就成為臺灣島內的主要方言,當時講閩南方言的人口約佔臺灣總人口的83.87%。由於語言環境的影響,很多講客家話、原住民語以及其他漢語方言的臺灣同胞,一般也都懂得閩南話,從這個角度上説,人們也習慣將臺灣的閩南話稱為“臺灣話”,或簡稱“臺語”。從閩南本土和臺灣的閩南話來看,無論是內部結構或外部的文化特徵都十分接近,兩者的共同特點就是保存較多的古語音和古詞彙。從語音系統上看,兩者幾乎沒有差別,聲母都是15個,聲調8種和廈門極為相近,臺灣話所有韻母都沒有超出福建閩南語的範圍。雖然臺灣島內的閩南話也有分泉州腔、漳州腔的區別,但總體而言,臺灣閩南話的語言系統和福建閩南話如出一轍,幾乎沒有差別。

  第二,從物質文化形態上來看,臺灣始終和閩南地區保持高度的一致。物質文化主要體現在衣、食、住、行上,當然最重要的就是飲食和住房習俗。長期以來,臺灣居民“日食三餐都是米飯,又有米粉條、米粉稞等,……,還有一種地瓜,也是部分居民的主要食糧”,日常所食蔬菜主要是“豆腐、豆干、芹菜、白菜、豌豆、蔥、蒜、芋、空心菜、香菜、刺瓜、南瓜、茄子、冬瓜、落花生、番茄、豆芽菜、甘藍菜、油菜等”,這些日常飲食的習慣和清代閩南相比,並無不同之處,根據清代乾隆年間范鹹主編的《重修臺灣府志》來看,稻米方面有“早佔、埔佔、園粒、尖仔、三杯等”;蔬菜方面有“蔥、韭、蒜、番薯、山藥、芥菜、田薯、白菜、隔籃菜、芹菜、絲瓜、南瓜、刺瓜、苦瓜、冬瓜、筍、菜瓜”等,這説明從清代至今,臺灣的飲食結構並無質的巨變,很多方面仍與大陸閩南地區高度相似。就以《重修臺灣府志》中番薯的記載為例,番薯是清代臺灣和閩南都深受歡迎的作物,“初種于漳郡,漸及泉州、漸及莆;近則長樂、福清皆種之”,製作方法中有“或煮、或磨為粉;亦可釀為酒”,這裡將番薯磨為“粉”的工藝(應該是如《澎湖紀略》記載的“今澎人偏地皆種,獲而切片曬乾,名曰薯米”。),這種番薯制法在閩南也是常見的,“閩人謂薯為地瓜,地瓜所入利倍于稻。防其陳朽,細切如簽,曝之幹可耐久,名地瓜簽。烹時摻稻米少許,朝夕食不厭。東南北雖富民亦食”,而當代臺灣,仍有將番薯“切成細絲,曬成薯纖貯藏,以為不時之需”的習慣。此外,臺灣沿海民眾經常到海邊捕撈魚蝦,作為副食,叫做“討小海”。至今,閩南沿海地區的小孩、婦女去海邊撈取小魚、小蝦仍叫“討小海”。閩南一帶有補冬的習慣,臺灣也有食補的習俗,如立冬時,煮糯米飯,雜以黑棗、桂圓肉和酒、肉共食。依然和現今的閩南地區相同。在住的方面,早期的“臺灣宮室,多從漳泉,城市之中,悉建瓦屋,以磚壘墻,比鄰而居,層樓尚少。以地常震,故其棟樑必堅,榱桷必密,可歷百數十年而不壞。堂構之謀,其慮遠矣”。臺灣早期或民間的住房,大多是依照漳州、泉州的樣式建造的,一般是一廳二房,中為正廳,閩南話叫“正身”,左為大房,右為二房。正身的廳是奉祀神靈和祖先靈位的,也兼做客廳,兩邊為主人住宅。如果人口多了,就要增建廂房。窗戶的設計和形式也是閩南式的,首先窗戶不對外開,而是向著庭院中,以適合濕熱的氣候,也是傳統的閩南做法。隨著時世變遷,臺灣的住宅建設逐漸現代化了,但是閩南老式建築的古樸結構和形式,仍然深受臺灣眾人的喜愛,閩南風格的建築在臺灣依舊處處可見。

第三,從精神文化形態上看,臺灣鄉土文化的實質仍然是閩南文化。精神文化,包括宗教信仰、節慶、歌舞等方面。

 

1、在宗教信仰方面,臺灣和閩南地區都崇尚佛教,釋迦牟尼佛,臺灣和閩南均俗稱為如來佛,農曆四月初八是其誕辰日,俗稱浴佛節。觀音佛也是閩臺地區最為普遍的崇拜對象,臺灣各地的觀音宮、觀音寺極為普遍,臺灣和閩南地區都有“家家阿彌陀,戶戶觀世音”的説法。每年農曆二月十九日、六月十九日、九月十九日,是觀音誕辰、成道、出家的紀念日,海峽兩岸的供奉觀音為主神的寺廟均有盛大的祀典。還有種祖師公信仰,與閩南的關係特別密切,如源於泉州安溪的清水祖師、源於漳州的三平祖師等,這些都是閩臺民間最為信仰的祖師公。此外,臺灣道教信仰的神靈,除了與大陸各地相同的玉皇大帝、玄天上帝、三官大帝、文昌帝君等信仰以外,還崇拜源於閩南同安的保生大帝等。至於民間信仰方面,泉州地區的廣澤尊王、靈安尊王;漳州地區的開漳聖王信仰等,亦在臺灣極為流行。瘟神信仰則是閩南地區和臺灣最為普遍的信仰之一,根據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于1960年出版的《臺灣省寺廟教堂調查表》記載,臺灣地區寺廟的總數是4220所,最多的是王爺廟,達到了717。而有關王爺信仰,最早起源於福建泉州,在古代泉州是極為流行的,這是一種富於原始宗教心理的瘟疫神,根據泉州的民間傳説,“王爺是漢代冤死的三百六十位忠臣;有謂為唐代冤死的三百六十位,或三十六位進士”,從廟宇眾多這點來看,瘟神信仰在臺灣歷史上倍受重視,直到今天仍然保留了強大的生命力。以上宗教信仰説明,臺灣與福建閩

南地區在神明信仰上具有共通性,這種共通性一直保留到今天。

 

2、在節慶上,臺灣也繼承了福建閩南地區的傳統。清朝時期的臺灣,元旦至元宵,會有“好事少年裝束仙鶴、獅馬之類,踵門呼舞,以博賞賚,金鼓喧天;謂之鬧廳”。而在清代漳州民俗中,也有春節時“少年裝束類獅猊,踵門呼舞,金鼓喧鬥”的風俗;立春前一日,臺灣地區“有司迎春東郊,儀仗彩棚前導;市中市春花、春餅之屬”。而在清代閩南,也有“有司迎春東郊市中,多市春餅春花春燕之屬。民間結綵為棚,童男女靚粧,立棚上十數人,……”的記載;清明時節,臺灣“插柳于戶。前後三日多墓祭”,閩南地區也是“清明插柳戶上,是日多墓祭”;冬至到來時,臺灣“糯米為湯丸,祀神及先祖畢,卑幼賀長者節,略如元旦,團圓而食,謂之添歲”,而當時閩粵地區則“冬至作米圓,家眾團樂而食,謂之添歲,古所謂‘亞歲’也”;此外,包括“立春”、“元宵”、“端午”、“七夕”、“中秋”、“重九”、臘月二十四的“送神”、“除夕”等節慶,臺灣幾乎都與當時閩南的節慶相同,在節慶的方式和內容上,臺灣與內地是一脈相承的。即使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節慶的方式、內容都保持不變。比如清代臺灣在七月十五前後要過“盂蘭會”,到時候“比丘登壇説法設食,以祀無祀之鬼;謂之普施”,而此“盂蘭會”在大陸沿海也有相關記載,如泉州“中元祀先寺觀,作盂蘭會,夜各具齊,供羅門外,……,祀傷亡野死”;在漳州則“中元作盂蘭會,延僧設食,祀無祀之鬼,夜以竹竿然燈,天際聯綴數枝,……”。並且這種風俗一直得以延續,根據日據時期日本官員左倉孫三的記載,到了“日東以七月十五、十六、十七之三日為盂蘭盆,掃祖先墳墓,飾裝佛壇,供茶飯,延僧讀經,或門前燎柴、或築樓鳴鼓,童男童女群團歌舞,以為一歲中樂事”,可見經過百年以後,臺灣“盂蘭會”仍然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只是在形式上稍微有所增加而已。

 

3、戲劇、歌舞、音樂是人民群眾文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福建沿海地區,自古以來地方戲劇活動十分活躍,所以閩南居民遷移到臺灣後,把這種愛看戲、喜熱鬧的民風帶到臺灣。例如車鼓戲,這是閩南流傳的一種歌舞小戲,最先是為迎神而扮演的“社火”。這種在街上化裝遊行的習俗,在閩南地區很盛行,後來為了表演的需要,便將牛車結以各種彩飾,配以鑼鼓樂隊,演員在上面演唱閩南的民歌小調,也做些簡單動作,後來逐漸發展成為演唱民間故事內容的小戲。清代,閩南的車鼓戲隨著移民進入臺灣,在臺灣各地普遍流傳,並且經過民間藝人的改良,而有所發展。傀儡戲,又稱為懸絲傀儡,閩南的傀儡戲歷史悠久,也是深受臺灣民間喜愛的小戲,福建的傀儡戲傳入臺灣後分為兩派,南部傀儡戲帶有明顯的泉州風格,北部的傀儡戲則深受漳州漳浦和閩西地區的影響,臺灣的傀儡戲和閩南傀儡戲有著密切的血緣關係。布袋戲,又稱掌中戲,大約在清朝道光、咸豐年間,從泉州、漳州、潮州直接傳入臺灣,立即得到廣泛的傳播。臺灣的布袋戲帶有明顯的閩南色彩,如南管風格的布袋戲,木偶師的技藝源於泉州,道白有濃厚的下南腔,所唱均為南詞,説明臺灣布袋戲是閩南布袋戲的重要分支。歌仔戲的演變和發展,更是體現了臺灣和閩南戲曲文化的交融關係。歌仔戲發源於漳州的錦歌,錦歌以明清南詞小調的曲牌為基礎,吸收了閩南當地民間小戲、民歌及部分佛曲、道情的曲調,音樂豐富。錦歌傳到臺灣後,吸收了車鼓戲的一些身段動作以及戲文,同時模倣漳州竹馬戲“踏四門頭”、“三進三退”等表演形式,還引進了安溪“採茶歌”中的曲調,最終成為舞臺表演的戲劇,名為“歌仔戲”。臺灣歌仔戲形成後,又傳回了閩南,在廈門和漳州地區流傳開來,尤其受到漳州地區群眾的熱烈歡迎,在漳州的龍溪、海澄、南靖、長泰、漳浦等縣極為流行,由於漳州又名“薌江”,歌仔戲在漳州又被稱為薌劇。漳州錦歌移植到臺灣,發展為歌仔戲,再由臺灣回到漳州,成為薌劇,又吸收了不少民歌、山歌以及火炭調等發展為“改良調”,第二次傳到臺灣,促進歌仔戲的新發展。可見,臺灣的歌仔戲和漳州的地方戲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交融的密切關係。

第四,臺灣和閩南地區的文化體系彼此交融

 

     在文化學中,文化體系包括行為模式、婚姻制度、風俗習俗等等。臺灣很多民俗和閩南地區是完全相同的。

 

  閩南和臺灣婚姻禮俗的基本內容相同。結婚基本上要有四禮,以“議婚”、“訂婚”、“完聘”、“完婚”四禮為主,閩南和臺灣都長期保留了這個習慣。臺灣承繼了閩南地區婚嫁奢侈習俗,清代臺灣“納聘曰獻採、曰納採。……,此地並納聘于納採而一之,具婚書、聘金、幣帛、雜物簽署納幣之敬;女家亦隨輕重而報之。……,但必多議聘金,以番錢六十員為最下”,而清代閩南地區也是如此,“惠安縣誌雲,婚嫁頗計,資送近十,數年此風稍息,……,獨至鄉里,小民嫁娶論財”;“民間婚姻,男家務為美觀,女家極力以求稱之,奢靡無節”。具體的婚俗上,如婚前數日,準新娘要請福命的婦人,用紅紗“挽臉”;兩家男女選定同一吉時,裁製白布“上頭衫褲”,女家並制結婚日用肚裙;男女兩家互贈禮品,須于婚嫁前,過門後不收;新婚後三日,有“拜茶”、“探房”的活動等。閩南和臺灣都一直保留著,近年來,兩岸城市內的婚俗雖略有簡化,但在廣大農村仍然保持了較多舊有禮俗。

在喪葬禮俗上,閩南和臺灣都有始喪、入殮、出殯和做旬四個部分。始喪:閩臺民間在人死後,會對死者進行儀式性沐浴,然後穿上“壽衣”,供上“腳尾飯”,燒紙錢,點上“長眠燈”。此外,還有“豎魂帛”、“守鋪”、“挂孝”等儀式。入殮:則在人死後,請道士擇吉日將死者裝殮,然後進行“辭生”、“放手尾錢”、“割鬮”、“收烏”等儀式。出殯:從牲醴供祭到出殯的過程,閩南和臺灣都要經過“起柴頭”、“封釘”、“旋棺”、“絞棺”、“苦棺材頭”等儀式。做旬:即出葬後,除每日早晚供奉孝飯外,每隔七日奠祭一次,稱為“做旬”。次數共七次,一、三、五、七為大旬,二、四、六為小旬。臺灣七次旬的稱謂與閩南一樣,如“頭旬”、“查某囝旬”、“查某孫旬”、“尾旬”等等。具體“做旬”的習俗,從早期閩臺史籍的記載,都有“開冥路、薦血盆、打地獄、弄鐃鈸、普度等”名目。在喪葬文化上,閩南和臺灣至今仍有很多相同之處。至於其他民間禮俗,如祭祀祖先、待客、生産、行業等,臺灣基本上保持了閩南祖籍地的風俗習慣。

 

綜上所述,從物質文化、精神文化以及介於兩者之間的文化體系來看,臺灣的本土文化其實就是閩南文化,其實質沒有隨時間的變遷而改變,雖然當代臺灣文化中的部分形式或內容,由於種種原因已和過去不完全相同了,但整個文化體系仍是體現了閩南特色。

 

二、閩南文化在反“文化臺獨”中的作用

 

近年來,民進黨在“去中國化”的同時,積極推動文化上的“本土化”,比如增加“臺語”教學,“臺語”對白的影視節目比例上升,重視鄉土文化資料的挖掘等。但臺灣本土文化的實質就是閩南文化,所以強化臺灣文化的“本土化”,意味著強調文化的“閩南化”。閩南文化是中原古文化在福建輻射、衍生和發展的結果,保存和發展閩南文化具有重要的文化保護意義。而針對臺灣當局執意推行“去中國化”,鼓吹臺灣本土文化異於中華文化的謬論,將閩南文化發揚光大,體現閩南和臺灣兩地閩南文化的精髓,對粉碎“文化臺獨”,使所謂臺灣本土文化不是中華文化的謬論不攻自破,顯得意義重大。因此,有必要大力發展和弘揚閩南文化:

第一,必須重視閩南地區的閩南文化教育,將閩南語和閩南民間習俗納入學校的歷史文化課程,對於幫助閩南地區青少年更系統、更全面地認識閩南文化,樹立愛國、愛鄉的思想意識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推動閩南鄉土特色的影、視、曲製作,創造出一些閩南和臺灣民眾都喜聞樂見的影、視、曲及其他文化作品,展現兩岸共同的閩南方言、習俗、民情和社會變遷。通過具有閩南鄉土氣息的影視音像製品,使臺灣民眾認識臺灣的閩南文化是中華文化的一部分,消弭臺灣當局刻意創造的文化隔閡,也讓臺灣同胞從影視作品中更加了解祖國大陸,更好地做爭取臺灣民心的工作。

 

第三,定期舉辦“海峽兩岸閩南文化節活動”,通過閩南的歌仔戲藝術節、閩南民間藝術節、閩南美食節以及閩南語歌手大獎賽等活動的形式,使兩岸閩南文化的精髓得到進一步昇華,並且通過電視轉播、廣播、網路等媒介,把閩南文化的內在蘊含,通過現代傳媒的力量來擴大影響。

 

第四,加強和臺灣文化部門的合作,儘管兩岸的文化交流受到臺灣有關當局的刻意阻撓,但是隨著兩岸間經濟、文化交流的日益頻繁,臺灣和閩南之間文化交流活動將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利用有利時機,積極開展兩岸民間民俗學者的互訪、交流,共同出版體現閩南文化的書籍、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相互開放兩地歷史文化古跡的旅遊路線等,對於增進閩臺兩岸人民的相互了解,以及激發共同的文化認同和民族情感,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

 

  總之,臺灣的本土文化絕大部分源於閩南文化,兩岸閩南文化血脈相連,息息相關的,經過歲月的變遷,儘管吸收了其他文化的要素,但兩岸依然保存著閩南文化的精髓。臺灣當局所謂的文化“本土化”運動,最後還是要回歸到中華文化的區域精華部分——閩南文化上,因此,臺灣當局要搞“文化臺獨”,妄圖斬斷與中華文化歷史淵源的圖謀是不可能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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