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批發市場

時間:2010-11-03 10:35   來源:台灣網 

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實景圖

 

 

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

 

  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介紹

  一、項目概括

 

  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是由國臺辦唯一命名,並由廈門夏商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夏商集團作為廈門市十大國有企業集團之一,經過近年來的艱苦奮鬥、團結拼搏和改革創新,調整優化産業佈局,形成了“一核兩翼三支撐”的産業架構:“以農産品為核心發展業務,商業零售、旅遊為兩翼拓展業務,物産物流、貿易和地産為支撐業務”,不斷深化“立足廈門,佈局福建,輻射海西,服務兩岸”的區域發展定位,始終發揮著“菜籃子”、“米袋子”等民生基礎物資供應保障的國有流通主渠道作用。

 

  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毗鄰廈門大橋,距火車北站500米,距高崎國際機場1公里,距廈門港3公里,距金門10公里,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功能齊全,設施完備。中心佔地面積1.87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1.46萬平方米,交易大樓採用傳統的閩南特色建築風格,分為上下兩層。大樓的一層層高9米,主要功能有一級、二級批發區、冷庫、展示廳、商鋪、檢驗檢疫操作平臺等。有專門為運輸臺灣水果的集裝箱車輛設計的停靠點,可同時滿足24輛集裝箱車輛直接在停靠點上通電冷藏,保持水果新鮮;二層層高4.5米,主要功能有多功能會議廳、辦公室及商鋪等。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同時還配套有84個停車位、休閒廣場、綠地等設施。

 

  二、經營模式與運營情況

 

  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主營臺灣水果,兼營境外其他地區進口水果和臺灣農特産品。中心功能定位為“分撥、集散、轉机”,為主引進臺灣25個縣市水果供應商、臺灣農特産品經銷商兼境外進口水果經銷商入駐,並以該集散中心為輻射窗口,一方面,進駐廈門各大超市、大賣場,設立臺灣水果專櫃;另一方面,利用廈門便捷的海陸空通道,轉机到國內各大城市並設立臺灣水果分撥銷售點。2009年,廈門口岸臺灣水果進口量4254噸,其中約3434噸通過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分撥,主要為北京、上海、南京、十堰、杭州、濟南等城市。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廈門口岸進口臺灣水果5062噸,其中約4800噸,通過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分撥。

 

  一 市場商家入駐情況。現有商鋪60間,其中一層19間、二層41間,中心另配有展示廳、海關、檢驗檢疫辦公室、多功能會議室等配套設施。現店面簽約入駐率達到100%,其中經營臺灣水果14家、進口水果9家、臺灣農特産品11家;臺灣水果及進口水果的入駐商家約佔入駐商家總數的70%,臺灣農特産品的入駐商家約佔入駐商家總數的30%。

 

  二 開拓國內分撥網點。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在全國設立銷售分撥網點,幫助入駐中心內的臺灣水果經營戶建立産品流通網點。開闢流通渠道,維護並鞏固已設立的北京、南京、上海、十堰、合肥等6個臺灣水果特約分撥點,並將逐步在海南、西安、重慶、武漢等中西部城市設立新的特約分撥點。積極為兩岸臺灣水果經營者牽線搭橋。

 

  三開拓周邊禮品市場。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力推臺灣水果禮盒,積極開拓春節、中秋等重大節日禮品市場,並拓展周邊的各大企事業單位、商超、旅行社、旅遊團體等終端市場。

 

  四分階段、分步驟實施行銷推廣方案,將不定期舉辦臺灣水果訂貨會,與臺灣農會組織合作,充分利用春節、端午節、“五一”、國慶、中秋等重要節日,在本中心舉辦臺灣水果、臺灣特色農産品、進口水果展銷活動,邀請臺灣水果供應商、各界採購商舉行供需對接會、産品推介會、使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真正成為兩岸農産品交易平臺。

 

  三、廈門口岸臺灣水果進口情況

 

  自2005年5月28日首批臺灣水果登陸廈門以來,截至2010年上半年,廈門口岸進口臺灣水果總量已達10225噸,已突破10000噸大關。2009年,廈門口岸共計進口臺灣水果進口量4254噸,是2008年全年進口量的2.6倍,進口量居全國首位(2005年廈門口岸進口量207噸、2006年廈門口岸進口量488噸、2007年廈門口岸全年進口量922噸;2008年廈門口岸全年進口量1627噸),其中60%是通過“兩岸直航”方式進口。

 

  四、優惠政策

 

  一為了鼓勵臺灣水果從廈門口岸進口,廈門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對從廈門口岸進口臺灣水果的進出口企業給予一定獎勵。

 

  二海關、檢驗檢疫綠色通關措施。海關、檢驗檢疫對臺灣水果進口允許“提前報關”、“ 設立專門窗口”、“快速受理、快速查驗、擔保驗放”等做法。在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對進口的臺灣水果給予24小時通關驗放的快速通關模式。

 

  五、檢驗檢疫制度

 

  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為確保臺灣水果安全進入大陸市場,一方面,嚴格執行進口商品檢驗檢疫制度,廈門檢驗檢疫局對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進境臺灣水果實施同步檢疫、同步分撥、同步轉机“三同步”。為配合檢驗檢疫局實行的“綠色通關、快速檢疫”政策,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設立專門的檢驗檢疫操作平臺及檢驗檢疫辦公室,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改變傳統對臺灣水果在碼頭開箱檢驗檢疫的做法,直接派檢驗檢疫官員在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對臺灣水果進行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即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發現疫情的,做檢疫除害處理合格後予以放行。另一方面,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加強與臺灣農商的溝通,及時宣傳、落實執行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並依照法律法規要求中心入駐商家做好備案登記索票索證工作,以保證臺灣水果及農特産品在大陸銷售中的食品安全。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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