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歷時8年組織研製的《通用規範漢字表》自8月12日至31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字表正式公佈後,《新華字典》和語文教學課標將跟進改動。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範,《通用規範漢字表》最終收字8300個,按照字的通用程度劃分為三級。字表發佈後,社會各領域的現代通用漢字,原則上應使用表內字。
字表收錄了6個原來的繁體字,還將《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51個異體字收入表中(見右表)。《簡化字總表》中的49個簡化字未收入該字表。
據悉,《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及有關材料將登載在《中國教育報》和中國語言文字網(www.china-language.gov.cn)上。各界人士可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和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醞釀多年的《 通用規範 漢字表》終於對外公示。為什麼要制定字表?字表中的漢字是如何篩選出來的?怎樣規範地使用漢字?記者為您揭開字表中8300個通用規範漢字背後的“秘密”。
“的”字使用頻率最高
能夠入選一、二級字表的漢字,是根據其使用頻率來確定的。使用頻率最高的漢字究竟是哪個字?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所的王曉明老師經過統計後發現,貌不驚人的“的”字在漢字中使用頻率最高,在語料庫中出現的次數竟然高達169萬多次。
兩萬多人名字有“喆”
一些漢字能夠收入字表,是基於人性化的考慮。比如“喆”原本被視為“哲”的異體字,但是研製工作組的專家學者們經過調查發現,全國有兩萬多人的名字中選用了這個字。專家們接受了民眾的意見,認為“喆”字中兩個“吉”並排看起來很祥和,比“哲”字更適合取名,因而把它收入了三級字表,專門作姓名用字使用。
收入不少罕見姓氏
字表將《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51個異體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如“喆”“淼” “堃”“昇”等。對異體字不再簡單地提“淘汰、廢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確要求。
“氾”、 “仝”、“谿”、“缐”、“甯”,這些字曾被視為“泛”、“同”、 “溪”、“線”、 “寧”的異體字或繁體字,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它們其實原本也是姓氏。出於對家族傳統的尊重,在此次制定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中,這些漢字首次以姓氏用字的身份,被保留在三級字表中。
恢復這些罕見姓氏的本來面貌,將使得標誌血脈傳承的功能和文化內涵的姓氏用字得以保存。
繁體字原則不恢復
字表此次恢復了六個繁體字。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資訊管理司司長李宇明表示,為了維護社會用字的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據《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