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兒子患白血病而上街乞討的長沙人黃學文,將兩年前在街上跪著乞討得來的1.6萬元錢,捐給了抗洪英雄黃國雄。( 4 月5 日《紅網》)
雖然,黃學文為給兒子治病已經落下債務20余萬元,而且現在兒子每天還要3000元的醫藥費,但是,他還是毫不猶豫地將自己兩年前跪地乞討得來的1.6萬元錢捐給抗洪英雄黃國雄。他捐款的理由很簡單,也很樸素,一是對當兵的有特殊感情;二是被黃國雄的事跡所感動;三是那麼多人幫助了他兒子,他也不能見死不救。
面對黃學文的義舉,抗洪英雄黃國雄也被深深地感動了,他對記者説,“他家裏的情況並不比我好,有這份情意就夠了,把這筆錢收下,我一輩子都會良心不安的。”
被感動的又何止是黃國雄呢,每一個聽到這一義舉的人,每一個具有社會良知的人,都會被黃學文的行為深深的打動。
對於黃學文來説,做出這樣的壯舉,也許真的沒有太多的理由,沒有太多的想法,更沒有可以從政治上撥高的東西。作為一名普通人,他做出這樣壯舉的理由也十分普通。對當兵的有感情,被英雄的事跡感動,報答社會對他兒子的幫助。然而,正是這簡單的理由,反而讓我們感到了黃學文行為的真實,感到了隱藏於民眾之中最美好、最善良的東西,而這些東西,正是社會最需要的,人類最需要的,和諧最需要的。
面對20多萬元的欠債,面對每天需要的3000多元醫藥費,黃學文即使受到社會再多的幫助,他此刻不做出任何捐款的行為,我想也不會有人去指責他。但是,他沒有這樣做,他毅然決然地把為兒子治病乞討得來的錢捐給他人,捐給他有特殊感情的軍人,捐給他心中的英雄,這樣的義舉,確實讓人動容。
這筆捐款最終會不會被黃國雄所接受,因為,黃國雄深知黃學文家的經濟狀況,作為英雄他肯定不會接受這樣的捐贈,這樣的資助。但是,這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黃學文捐出了一種思想、一種境界、一種社會最需要的風尚、一種社會正在倡導的品格。
曾幾何時,我們曾經圍繞“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進行過激烈的爭論,雖然沒有最終的答案,但是,卻在爭論中更加清楚了社會需要什麼,社會應該提倡什麼。在激烈的爭論中讓我們更加清晰地感受到,社會需要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互相支撐。
目前,我們正在建設和諧社會,正在大力提倡社會的公平正義,正在號召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黃學文的行為,是對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最好註釋,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好例證,是對和諧社會建設的最好證明。
黃學文曾經被社會深深感動,現在,他用他的行動,也在深深地感動著社會。社會的真正和諧,就是在這種相互感動中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