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年再話民俗

時間:2012-02-20 10:55   來源:《瞭望》 

  龍文化和中國民俗除了在中華大地上傳播承繼外,還被遠渡海外的華人帶到了世界各地,應該給予更多的重視和保護

  文/王越

  步入龍年,全國各地相繼推出有關中國龍的“民俗文化”,與龍相關的物件也受到熱捧。今年的大版龍票,一整版20枚,整版面值不過24元,但發售首日,其價格就超過160元,市場最高價甚至達400元。

  龍在中國人的心目中有著崇高的地位,是祥瑞之物,更是和風化雨的主宰。人們用龍比喻美好的事物,龍的形象深入到中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一種文化的凝聚和積澱。1982年,阜新市開展文物普查時,在查海村西的水泉溝發現了新石器時代的“龍形堆塑”。查海遺址屬“前紅山文化”遺存,距今約8000年。“龍形堆塑”位於這個原始村落遺址的中心廣場內,全長19.7米,寬1至2米,龍頭向南,尾在北,昂頭弓背,躍躍欲試。這條石龍,由大小均等的紅褐色石塊堆塑而成,是我國迄今為止發現的年代最早、形體最大的龍。此外,還有內蒙古敖漢旗興隆洼出土的距今達七八千年的陶器龍紋,陜西寶雞北首嶺遺址出土的距今達7000年的彩陶細頸瓶龍紋,河南濮陽西水坡出土的距今6400多年的蚌塑龍紋等。自漢代以後,從宮廷到民間,服裝、首飾、用具、屋宇和其他建築物,飾有龍的圖案的就更為普遍,直到近代仍歷久不衰。

  老北京過年,從臘月開始直到過了農曆二月二日“龍抬頭”新年慶典活動才算正式結束。明劉侗《帝京景物略》上説:“二月二日,曰,龍抬頭。煎元旦余餅,熏床炕,曰,熏蟲兒:謂引龍,蟲不出也。”據説每逢農曆二月初二,是天上主管雲雨的龍王抬頭的日子;從此以後,雨水會逐漸增多起來,春耕就該開始了。因此,二月二又叫“春龍節”。中國北方廣泛流傳著“二月二,龍抬頭;大倉滿,小倉流”的民諺。不但京城如此,全中國和全世界的華人也都保留著這個“講兒”。俗話説“龍不抬頭天不雨”,龍抬頭意味天地交泰雲興雨作,是萬物生育的條件。二月春回大地,正是農事之始,人們祈望豐收,也祈望龍出而使百蟲蜇伏,人類免於病疫。龍抬頭這天各地還有“引龍熏蟲”的活動,清《帝京歲時紀勝》雲:“鄉民用灰自門外蜿蜒布入宅廚,旋繞水缸,呼為“引龍回”。都人用黍面棗糕、麥米等物,油煎為食,曰,熏蟲”。老北京人還有“二月二,照房樑,蝎子蜈蚣沒處藏”的説法。人們將過年時祭祀用剩下的蠟燭,點著後,照射房案及墻壁以驅逐蝎子、蜈蚣等毒蟲。這天還用龍來稱呼食物和各種活動。如春餅叫“龍皮”,水餃叫“龍耳”,麵條叫“龍須”,米飯叫“龍子”,餛飩叫“龍眼”,肉卷饃叫“懶龍”;甚至做春餅時,還要在餅上做出龍鱗來,叫“龍鱗餅”。婦女們在這天不做針線活計,説怕傷了龍眼睛。

  我國的民俗活動中,有許多與龍有關的節慶。元宵節要舞龍燈,要扎草龍。宋人吳自牧在《夢梁錄》中有關於龍燈的記述:“元宵之夜……草縛成龍,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燈燭萬盞,望之蜿蜿如雙龍之狀。”清《竹葉亭雜記》記載:“今圓明園正月下五日,筵宴外藩,放煙火,轉龍燈。其制人持一竿,竿上橫一竿,狀如丁字。橫竿兩頭,係兩紅燈,按隊盤旋,參差高下,如龍之宛轉。少傾則中立,向上排列‘天下太平’四字。”舞龍燈已成為春節、中秋以至各種廟會中最重要的一項標誌性活動。五月初五是端午節,端午賽龍舟是我國南方水鄉必然進行的一項慶祝活動。唐代大規模的龍舟賽,要有幾十條龍舟參加。唐張健封在《竟渡歌》中,描畫了競賽場面的精彩激烈:“五月五日天晴明,楊花繞江啼曉鸞,使君未出群齋外,江上早聞齊和聲。……鼓聲三下紅旗開,兩龍躍出浮水來,掉影瀚波飛萬劍,鼓聲劈浪鳴千雷。”今天的龍舟競渡已走向世界,成了海內外龍的傳人團結一致、共同振興中華的一項表徵。

  在中國少數民族中,與龍有關的民俗更是舉不勝舉。雲南瑤族在正月初五過龍頭節,備祭品祭祀龍王。湘、黔交界地區的苗族在五月初五這一天過龍船節,在清水江賽龍舟。鄂西土家族的六月初六為曬龍袍節,這天家家都要將新衣物放在太陽下曝曬。我國各民族與龍有關的節日及風俗各有特色,但又都是建立在上古時的龍能施水布雨、能祈福人間這一概念之上,反映了中華民族文化的同一性。

  民俗是一個民族存在的象徵,也是人民傳承文化中最貼切身心和生活的一種文化。勞動時有生産勞動的民俗,日常生活中有日常生活的民俗,傳統節日中有傳統節日的民俗。可以説,健康的民俗多與人們的生存環境、生活習慣有關,凸顯著民族特徵、地域特色、時空特點,是“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和遵循了“天人合一”的自然法則,表達了人們對美好願景的追求和期盼。龍文化和中國民俗除了在中華大地上傳播承繼外,還被遠渡海外的華人帶到了世界各地,應該給予更多的重視和保護。□王越:北京學研究所研究員,北京地理學會秘書長。

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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