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搞文字研究的學者,告訴我這樣一個故事。他説,倉頡先生太偉大了。他造的象形字幾千年來涵義不變,古人和平人一看都能理解,就“好”字而言,男子和女子不僅相好,其中包含陰陽,異性相吸,孤陰不生,獨陽不長的哲理。你看“喜”字造得多絕妙!從古到今,男女談情説愛,除過擁抱,下來就是口對口,親熱一番。現代叫作接吻。倉頡先生大概根據這個象形原理,才造出了“喜”字。至於其他的就更多了,如二口為“呂”,三口為“品”,四口為“器”,三石為“磊”,二山為“出”,二人為“從”,三人為“眾”,二木為“林”,三木為“森”,二火為“炎”,三金為“鑫”等。有一幅組字對聯更為絕妙:
白水“泉”邊女子“好”少女更“妙”
山石“岩”下古木“枯”此木為“柴”
可是,後世人卻説倉頡造了千萬個象形字,卻把兩個字造錯了。這便是“出”和“重”,理由是兩座山疊起為“重”,從推理上講,似乎還有些道理,豈不知最早的象形“出”字,並沒有造錯。規範後的“出”字只是後世人一種想像推理而言。
黃帝時期開始把貝殼作為商品交換的“錢”使用。後來發現金屬最貴重,因而就把金銀作為貨幣商品換錢使用。豈不知倉頡在造“錢”字費了多少心血!倉頡認為“錢”是國家的命根,必須嚴加看護,同時還要手持兵器看守。對搶劫金錢的人定要殺頭。所以,倉頡在錢字右邊造了兩個“戈”(古代兵器)字,這便是繁寫的“錢”字。他告誡人們不要貪錢財,更不要見利忘義,發不義之財,小心殺頭。對於‘利”和“名”兩個字造法,倉頡更加嚴格。他説,成熟了的禾苗,必須用刀去收割。為了保護禾苗,防止他人偷竊,必須手持銅刀看護。“利”字就這樣造出來了。對於“名”字,倉頡認為一個人奮鬥一生,待到有成果時,已經年老體弱,或者説已是久陽西下了。這時,一定要注意保持晚節。俗話説:“人怕出名,豬怕壯。”一定要記住“禍從口出”這句話。所以,倉頡就把“夕”和“口”字連在一起造了個“名”字。從此以後,有人就靠出名得了利,發了財;有人為了出名,不惜一切代價,採用一切不正當手段,結果丟了官,坐了牢殺了頭。所謂“名揚四海”,“名聲大振”,“名不虛傳”,“名利雙收”“臭名遠揚”,“名不副實”等都是為了一個“名”字,落了個這樣和那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