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棒球隊員場上風光,場外的生活也“多彩多姿”。檢調連日匯整職棒假球案資料發現,涉案的職棒球員有“三愛”,“愛喝”、“愛錢”及“愛美眉”,其中又以愛喝酒的最多,連比賽前一天也喝。
夜生活很“精彩”找小姐才會投球
曾有投手坦言,先發前一晚一定要找“妹仔”,“否則不會投球”。有些球員的私生活行徑確實荒誕,球賽結束後通常都是先回飯店梳洗一番,再填飽肚子,接著就是PUB、酒店輪流續攤,清晨天亮回去睡覺,都算“正常”行為。
在酒店打滾,當然不是純喝酒,小姐跳熱舞不稀奇,球員興起,也會跟著一起脫衣起舞。不然就是擲骰子,直接比大小,輸一次脫一件,不想脫的人就用1000元紙鈔“代替”,通常只有小姐才賺得到。
在聯盟防賭機制還不健全之前,愛玩的球員每晚都會溜出門,不過他們一夜情的對象絕對不會找球迷,目標都鎖定酒店小姐。
職棒假球案爆發後,聯盟、球團管理越來越嚴格,出外比賽幾乎不能出飯店,球員雖然看起來都很遵守規則,但也有“偷渡”的人。
想要“偷渡”,就得花點腦筋,有球員就會事先安排“小姐”住進同一個飯店,但房間在不同樓層,然後“快去快回”,就算被突擊檢查逮到不在房間,也能迅速歸隊,不會讓球團管理人員懷疑。
喝酒是嗜好收錢有默契
據了解,這波遭約談或傳喚的職棒球員中,“愛喝”是多數球員的嗜好,尤其是球隊在客場比賽時,賭球的中間人莊宏亮與黃俊中就會事先安排酒攤招待買好的球員,莊、黃兩人更會要球員找來其他球員同樂,除借此結識更多人外,也希望造成更多“失常”的幾率。
至於“愛錢”部分,據悉,莊宏亮受“雨刷”集團委託盯上新球員,交給球員王勁力的現鈔是“一大疊”,再由王勁力視情況交給買嘉瑞、郭一峰等人;有的5萬元是直接丟在球員宿捨得桌上,連一句話都不用講,送的跟拿的都有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