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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主要議案
(一)、民政類
1、擴大嘉義市行政區域,以利推動市政建設案。(提案人:張榮藏)
(二)、財政類
1、嘉義市公有東市場西半部火災區重建方案。(提案人:許世賢)
2、嘉義縣市公有財産未劃分前請“中央”暨省府命令嘉義縣政府不得再出售公有財産,以彌補預算不足財源案。(提案人:林山生、周明輝)
3、為辦理嘉義市第一期港坪市地重劃,擬向臺灣省綜合建設基金申請貸款新台幣108,540,000元,並以出售該重劃區抵費地分期償還本息案。(提案人:市政府)
(三)、建設、地政類
1、為保護盲胞搭車方便,建議有關機關全面廢除殘障登記手續,並請各車站于火車進站時先行廣播站名案。(提案人:周明輝)
2、汽、機車燃料費的繳納,建議委由各銀行、合作社辦理以茲便民案。(提案人:曾糧)
3、為嘉義市行政區域範圍凡現有房地産今後如有出售移轉登記,請嘉義市地政事務所應先報請市府核準後,始為辦理案。(提案人:周明輝)
(四)、教育、社政類
1、建議有關主管機關將省立嘉義師範專科學校升格為教育學院案。(提案人:曾文炎)
2、爭取中正大學在嘉復校,藉以提高嘉南地區文化水準及便利青年就學案。(提案人:曾文炎)
3、嘉義市各小學請增設幼稚班,以利幼教案。(提案人:曾糧)
4、請準嘉義農專升格為農業技術學院,以培養農業技術人才,發展本省農業並加速農村建設案。(提案人:張榮藏、官文雄)
第二屆主要議案
(一)、民政類
1、建請省政府調整擴增嘉義市行政區域,以利地方建設與發展案。(提案人:吳惠、蕭登旺)
2、建請“中央政府”于1989年舉辦第二屆“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以積極推行民主“憲政”案。(提案人:林山生)
(二)、財政、稅務類
1、請准予嘉義市吳鳳北路道路拓寬工程,免征收受益費案。(提案人:鎮南裏里長陳振宗先生等八人)
2、為嘉義市吳鳳北路道路拓寬工程受益費徵收計劃書草案,請惠予審議案。(提案人:市政府)
3、嘉義市彌陀路(公道四)拓寬工程受益費的徵收,擬將其徵收費率降低為零,惠請審議案。(提案人:市政府)
4、嘉義市新民路南段(興嘉重劃區水上鄉段,鐵路以西都市計劃III-(10),湖子內都市計劃II-(6) )道路新辟工程受益費的徵收,擬將其徵收費率降低為零,惠請審議案。(提案人:市政府)
5、建請停繳地方教育捐,以減輕人民負擔並符租稅課稅公平的原則案。(提案人:吳惠)
6、教育捐乃非稅目,請自1989會計年度起停徵教育捐,以減輕人民負擔案。(提案人:林山生)
(三)、建設、地政類
1、建請市府與鐵路局積極配合,設置後火車站及地下道,以期開發西區案。(提案人:吳惠、蕭登旺)
2、為了解1987年重新規定地價的調查真相,請議會組織項目小組案。(提案人:林山生)
(四)、教育類
1、建議將中正大學于蔣介石百齡誕辰時在嘉義地區復校案。(提案人:吳惠、蕭登旺)
2、建請市府對小學校長、主任出缺時,應由本市各小學主任、教師升遷擔任,以激勵本市教師士氣,提升教學品質案。(提案人:戴建三)
第三屆主要議案
(一)、民政、兵役、“法制”類
1、為抗議萬年“國會”不改選及“國大”審查會“違憲”修訂臨時條款,賦予自己每年定期集會的權利,並意圖藉此行使創制、復決兩權,且又延長增額“國代”任期三年。建議本次會期休會一天,以示強烈抗議案。(提案人:官文雄)
2、建請市府擬具擴大嘉義市行政區域規劃,以符合實際需求案。(提案人:杜俊哲)
3、為重造具有民意基礎的“國會”,應宣告終止不合實際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迫使三種“中央”民意代表退職,並實施“國會”全面改選案。(提案人:林山生)
4、爭取環繞嘉義市的鄉鎮併入嘉義市,擴大市區幅員,以利各項建設,增進地方繁榮案。(提案人:蘇信琿)
5、建請“中央”重擬計劃,擴大嘉義市行政區域,建設為示範中心都市案。(提案人:林山生)
6、建請早日廢止徵兵制度,改採取精兵政策的募兵制案。(提案人:呂金山)
7、依據民意請市府轉請“中央”修改“憲法”,“總統”應由公民直選以安民心案。(提案人:羅錦義、林山生)
(二)、財政、稅務類
1、建請市府報請省府全額補助縣治房地(約八億元)有償撥用暨興建辦公廳舍費用(約九億元)案。(提案人:蕭登旺、羅錦義)
2、為爭取棉麻處舊址做為市政府、市議會等機關用地,建議組成促進小組案。(提案人:鄭俊亨)
3、請市府依議會決議廢止嘉義市教育捐的徵收案。(提案人:官文雄)
(三)、建設、工務類
1、建請將嘉義火車站地下化,以繁榮地方案。(提案人:蕭登旺、羅錦義)
2、建請中油公司將位於興業路煉油廠及信義路油槽他遷,以保護市民生命財産安全案。(提案人:羅錦義)
3、建請“國防部”速將嘉義市蘭潭地區空軍四彈庫遷移,以防發生意外災害案。(提案人:林山生)
4、橫貫嘉義市的縱貫鐵軌應速地下化案。(提案人:林山生)
(四)、教育類
1、為防金錢污染校園,公平升學的大學聯招制度應予存續案。(提案人:林山生)
第四屆主要議案
(一)、民政、行政類
1、建請市府爭取嘉義縣番路鄉併入嘉義市行政區域案。(提案人:蕭登旺)
2、建請市府迅予整體規劃興建市政大樓,將東、西區公所,東、西區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警察局、稅捐處集中于新市政中心,以利市民洽公案。(提案人:蕭登旺)
(二)、財政、稅務類
1、擬向臺灣省建設基金或行庫貸款新台幣玖億壹仟玖佰肆拾伍萬元整乙案,請惠予審議案。(提案人:市政府)
2、為嘉義市1982年7月1日起升格省轄市後,關於縣市稅附徵教育捐滋生疑義,應函請“司法院”大法官釋示案。(提案人:蕭登旺、黃正男)
(三)、建設、工務類
1、建請增辟嘉義至桃園機場航線,以便捷嘉雲南地區出島觀光客往返桃園機場案。(提案人:蕭登旺)
2、建請將嘉義市縱貫鐵路(宏仁女中至北回歸線段)及車站地下化以促進地方繁榮案。(提案人:蕭登旺)
(四)、教育類
1、建請市府轉請“教育部”于嘉義市原嘉義農專校地設立中正大學醫學管理學院案。(提案人:蕭登旺、陳春貴)
2、建請“中央”將嘉義農專學校升格為農業技術學校案。(提案人:蔡榮豐)
3、為倡導市民正當休閒活動,提升民眾生活品質,增進社會祥和氣息,促請市府儘速辟建嘉義市運三用地為專屬慢速壘球場案。(提案人:蔡嘉文)
4、建請市府在西區設立一所省立高級中學,以均衡東、西區教育發展案。(提案人:鄭秀英、蔡榮豐)
5、請建立教師進修制度以確保教學品質及維護受教者權益案。(提案人:張説)
6、為擬訂嘉義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草案乙種,以利各級教師聘任案。(提案人:鐘明村、蔡榮豐)
第五屆主要議案
(一)、兵役類
1、應推行精兵主義,採用募兵制應付科技戰爭案。(提案人:林山生)
(二)、財政類
1、為嘉義市1982年升格時,嘉義縣政府未依“嘉義縣轄市改制升格省轄市後有關縣政府財産移轉原則”,將市有財産移轉給嘉義市,影響本市權益至巨,建請大會函報“監察院”徹查案。(提案人:侯金良)
2、建請市府將嘉義縣在嘉義市轄區內土地爭取為嘉義市所有,以確保本市財産完整案。(提案人:郭美玲)
(三)、建設、工務、地政類
1、請規劃成立假日花卉專用展示區案。(提案人:蔡文旭)
2、請將臺汽、縣公交車規劃到後火車站去,以緩解火車站交通案。(提案人:蔡文旭)
3、建請嘉義市政府緊急向上級反映暫緩在本市實施容積率管制,以免不利都市發展案。(提案人:張東坤)
4、本市近來各項工程,開挖路面架線埋管無日中斷,對於市容及人民財産安全威脅日重,特請市府制定“管線法”作有效管理案。(提案人:陳茂松)
5、為嘉義市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案,建請迅即終止委託省住都局契約,委由學術單位繼續辦理,以保障市民權益案。(提案人:張東坤)
6、建請市府積極向“行政院”爭取本市鐵路地下化優先列入重大投資計劃,以加速嘉義市地方建設發展案。(提案人:歐金城)
7、建請辟建高速鐵路聯絡道路,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道路用地,以促進聯絡道路西側繁榮發展案。(提案人:吳上明)
(四)、教育、社政類
1、建請市府加速計劃推動嘉義技術學院升格為嘉義科技大學以促進嘉義地區人文、教育、科技的繁榮與發展,並由議會項目函請“行政院”蕭院長全力配合支援辦理案。(提案人:歐金城)
2、請審慎研討訂定“嘉義市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案人:蔡文旭)
3、建請儘速規劃一所公立療養院,以利醫療案。(提案人:陳幸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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