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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習慣七月十二日,是新竹南星宮的普渡日,新竹市區家家戶戶都殺豬宰羊,熱烈參與祭祀,夜間則大開筵席,廣邀親朋好友。
天子祭城的風俗早在周朝就有此習慣。城:城墻的城;隍:護城河的神;城隍:象徵行政區域,每設一縣便設一縣城,而城隍本為行政神,後因自然崇拜使得城隍也司死後之事,成為負責靈魂裁判的神。城隍與行政單位同體,所以也有官階,分成公、侯、伯三等;公,為一個省最高的城隍爺(即巡撫)稱為威靈公;侯,府有府城隍稱為顯佑侯;伯,縣有縣城隍稱為靈佑伯。
新竹有本省層級最高的城隍廟,但與歷史不符。因為新竹縣以前屬於淡水廳,應屬於縣城隍而已,而非都城隍,然而新竹民間相傳嘉慶君遊臺灣時有得到城隍爺的保祐,故可做至都城隍,不過實際上則非如此。事實上是光緒元年臺北設府時,因臺北府城隍廟尚未蓋好前,暫時先將臺北府城隍爺供奉在新竹城隍廟中,便自稱侯,而後臺北再又成為臺灣省省會的所在地,故新竹人再自行晉陞為都城隍。
明太祖時因得城隍保祐,故明文規定,下詔天下各知縣、知府均得祭城隍,且新官上任前必須先去祭拜城隍,因為城隍白天可幫行政官辦事明察秋毫,晚上負責靈魂的事,記人之功過,因此所有的城隍廟都有挂算盤。城隍是司法神,所以有部下也有六個執行官,文官、武判、牛頭、馬面、枷神、鎖神、七爺、八爺(也就是范謝兩位將軍)。“金門保障”為光緒帝所賜,係相傳中法戰爭時城隍顯靈,抵禦外敵有功。“理讚陰陽”匾則是地方進士鄭用錫所贈,因為地方有名望的人物都有為新廟挂名、捐錢的傳統。
後殿中間祭拜城隍夫人,由於她地位如同王妃,故兩旁有宮女隨侍;左方是祭拜城隍的大、二少爺,右方是祭拜注生娘娘,民間信仰以為生兒育女的守護神,小孩在十六歲成年前的守護神,母親會為子女每年換一次平安符,到了成年時七月七日便向注生娘娘辭行,下回再來祭拜時,便是求子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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