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臺立法機構三讀通過“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即臺灣媒體所稱的“陸生三法”,有限制地開放大陸學生赴臺灣大專院校就讀及正式承認大陸學歷。修正後的“陸生三法”內含多項限制,包括限制承認大陸高校的醫事學歷,大陸學生不得報考所謂的臺灣高校“機密相關係所”、不得參加公職考試。根據通過的附帶決議,大陸學生在臺就讀期間不能打工,不能在校內外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根據規劃,每年開放約2000名大陸學生赴臺就讀,臺灣方面承認大陸41所大學的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