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0日消息 在剛剛過去的2010年,臺灣政局發生了哪些重大變化?又有哪些事對島內政治、經濟民生産生了深刻影響呢?2010年12月底,由東南衛視與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福建省社會科學院現代臺灣研究所、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臺港澳研究所,以及台灣網、騰訊網共同推出“2010台灣十大焦點”評選活動,根據3萬多名網友票選的結果並結合專家的意見,“2010台灣十大焦點”于2011年1月9日揭曉,在當晚22:00東南衛視播出的《海峽論壇》特別節目中,兩岸專家對此十大焦點進行一一點評。
“2010台灣十大焦點”分別是:
一、兩岸簽署ECFA 大陸活水助臺灣經濟發展
2010年6月28日到30日,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重慶舉行。雙方簽署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以及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而在臺灣內部,臺立法機構圍繞審核程式及內容,藍綠雙方多次爆發衝突,幾度加開會期。8月17日,臺立法機構臨時會通過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及附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附件早期收穫清單中兩岸互相開放貨品貿易有806項,其中大陸對臺灣開放539項,惠及農業、石化、機械、紡織等多個行業。
二、臺灣“五都”選舉維持“北藍南綠”局面連勝文選前之夜遭槍擊
臺灣“五都”“三合一”,即市長、市議員及里長選舉11月27日舉行。此次選舉所涉五個城市,在臺灣地區的政治經濟地位非常重要,因而備受關注。選舉結果,國民黨拿下臺北、新北和大臺中三席,民進黨則拿下大臺南和大高雄,臺灣繼續維持“北藍南綠”局面。選前之夜,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長子連勝文,在臺北縣議員陳鴻源的造勢場合遭槍擊,子彈貫穿顏面顱骨,緊急送醫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但現場一名民眾遭波及身亡。涉案的男子則被當場逮捕。綠營指稱槍擊事件影響“五都”選舉結果,藍營則表示對槍擊事件沒有進行政治操作。
三、陳水扁夫婦因龍潭購地案及陳敏熏買官案三審定讞入監服刑
2010年11月11日,臺“最高法院”對陳水扁夫婦龍潭購地案及陳敏熏買官案三審宣判,龍潭購地案中,陳水扁夫婦分別被判刑11年,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給款部分兩人各被判刑8年。12月13日,臺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應合併執行17年半,並科罰金1.54億元新台幣。吳淑珍跟陳水扁刑度相同。該終審判決為陳水扁夫婦受控的這兩宗案件畫上了句號。12月2日下午,陳水扁正式由臺北看守所,移往臺北監獄服刑,成為首位服刑的臺灣地區前最高領導人。入獄後,陳水扁的名字被編號1020替代。而隨著“最高法院”著手其他案件,陳水扁夫婦的刑期可能會更長。
四、民進黨主席改選蔡英文獲連任
2010年5月23日,民進黨改選黨主席,尋求連任的蔡英文獲得壓倒性支援,得到78192票,得票率90.29%,順利當選第十三屆民進黨主席。其對手尤清只得到8416票。隨後,成功連任的蔡英文宣佈參選升格後的新北市市長。在11月27日的臺灣“五都”選舉中,首次參加島內選舉的蔡英文最後僅以十萬票之差,敗給了國民黨籍參選人朱立倫。
五、臺中黑道遭槍殺案震撼臺灣社會
2010年5月28日,臺中角頭翁奇楠遭槍殺身亡。事後爆出案發現場有4名臺中高階警察,卻對案件知情不報。案發第11天,臺中市警局公佈關鍵監視器畫面,卻牽扯出7天之內,有9名臺中市高階警官,進出槍案現場的黑道招待所,除了泡茶聊天、打撞球,甚至打麻將,引發民眾質疑臺中市警局“黑白挂勾”。臺中市長胡志強因此一度民調下跌。
六、臺司法界爆出司法官集體受賄案
2010年7月13日,臺特偵組及臺北地檢署執行“正己項目”時,陸續查出司法官集體受賄案。四位當事人臺灣“高院”法官李春地、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以及臺“高院”庭長陳榮和遭收押。此案引發臺司法系統大地震。7月15日,被指涉案,卻未在第一波約談名單中的臺“高院”審判長林明俊請辭。臺“司法院長”賴英照及副手謝在全相繼請辭。10月8日,臺灣立法機構通過由馬英九提名的賴浩敏任臺“司法院院長”、蘇永欽為“司法院副院長”。
七、臺法務部門負責人王清峰因死刑存廢爭議請辭
2010年3月9日,臺法務部門負責人王清峰在媒體上撰文支援廢除死刑,甚至表示丟官也不在乎。文章發表後,在島內引發爭議。3月11日,王清峰閃電請辭,馬英九和臺行政機構負責人吳敦義隨即批准了她的辭呈。3月19日,臺行政機構宣佈,由臺“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曾勇夫接任法務部門負責人。
八、颱風“鲇魚”襲擊臺灣 20名大陸游客遇難
2010年10月21日,受颱風“鲇魚”的影響,13個大陸旅遊團269名遊客及旅行社工作人員在臺灣蘇花公路受困,其中20人因泥石流導致的公路塌方而不幸遇難。每位罹難的大陸游客,獲臺灣方面510萬元新台幣的保險理賠金,以及大陸旅行社保險金30萬元人民幣,合計約140萬元人民幣。而此次蘇花公路塌方陸客罹難事件,也讓蘇花公路的改建工作再次成為島內各界關注的焦點。
九、臺灣通過“陸生三法”有限制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就讀和承認大陸學歷
2010年8月19日,臺立法機構三讀通過“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即臺灣媒體所稱的“陸生三法”,有限制地開放大陸學生赴臺灣大專院校就讀及正式承認大陸學歷。修正後的“陸生三法”內含多項限制,包括限制承認大陸高校的醫事學歷,大陸學生不得報考所謂的臺灣高校“機密相關係所”、不得參加公職考試。根據通過的附帶決議,大陸學生在臺就讀期間不能打工,不能在校內外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根據規劃,每年開放約2000名大陸學生赴臺就讀,臺灣方面承認大陸41所大學的學歷。
十、臺灣積極參與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
臺灣以“臺灣館”、“臺北案例館”與“震旦館”,積極參與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舉行的2010世界博覽會;其中臺灣館在10月29日熄燈落幕,累計半年展期共有超過70萬人次參觀,是上海世博會各展館口碑最好、人氣最旺的熱門展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