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83歲的老榮民劉之華和他36歲的妻子王桂秋(12月23日攝)。他們通過朋友介紹,于2001年10月結婚。(新華網記者 金良快攝)
新華網11月29日電(記者 金良快) 在臺灣社會中,有一個特殊的群體——榮民。他們指1949年前後隨著蔣介石撤退到臺灣的國民黨軍,主要是中下層軍官和士兵。從1948年開始,100多萬人隨國民黨撤到臺灣,其中有60多萬是軍人。多是十幾歲的年紀就稀裏糊塗被抓了壯丁、當了兵,渡海赴臺時,不知道這一去,將幾十年都不能再回故土,從此與家人天各一方。
1952年,臺灣當局一方面實施“精兵政策”,讓老弱殘兵從軍中退役;另一方面,為了使軍中有過戰鬥經歷的年輕士兵留下來,青壯士兵無論當年在大陸是志願或被迫從軍都被晉陞為“士官”,服務年限也相應延長,士兵須年滿40歲、士官50歲、士官長則要58歲才能退役。
為了便於管理,這些士兵還被各種條件限制不能正常成家立業。再加上原本抱著“反攻大陸”的虛幻夢想、期待返回與家人團聚,在夢想破滅之後,卻又因為收入微薄難以養家糊口,導致來臺軍人不少直至退休均未娶妻。
退役之後,他們就成為榮民,而他們居住的地方則被稱為眷村。眷村多是一些臨時搭建的簡陋住房,外面都以竹籬笆圍了起來。人老了,沒有子女,只有微薄的退休金和榮民補貼,像年久失修的破屋子,任風吹雨打,窗戶洞開,屋檐滴水。有的人終身未婚,有的後來在臺結婚。臺灣解除戒嚴後,老榮民開始流行到大陸娶妻。雖然都是60歲以上的年紀,但是“嫁到臺灣”在大陸很多地區還是很有誘惑力的,因此産生了大量的老夫少妻現象。兩岸的差異,加上年齡、經歷的不同,黃昏歲月的婚姻,與戰亂一樣,成為幾乎每個臺灣老榮民心中的傷痛。
勵志新村、復興新村、建業新村、明德新村……眷村的名字大都帶有那個時代的烙印,記者來到眷村頗為集中的臺灣高雄左營區,拍攝這些已年屆80的眷村老榮民和他們的“老伴”。這一片的6個眷村在2012年6月前要全部拆除,或許,這些老榮民也將成為一段歷史,遺忘在某個角落,但是這段歷史的印跡,卻值得所有炎黃子孫去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