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3日消息 據臺“蘋果日報”報道,臺軍日前再爆醜聞,臺軍內部出現一“軍官買春團”,多名臺軍軍官竟與同一名未成年少女進行“援交”(色情交易)。臺灣防務部門發言人池玉蘭昨證實,11名涉案臺軍士官已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負責調查的臺軍人士痛罵“叫他們跑步練體能,都説沒體力,‘買春’反而跑得比誰都快。”
據臺媒報道,去年10月,一名臺軍海軍少尉在網上認識未成年少女“小真”,並進行“援交”,該臺軍少尉對“小真”的身材、相貌及服務都相當滿意,之後到處向同事和友人宣傳,以至於有人從基隆到臺北搭高鐵,前往高雄找小真。
上個月19日,高雄市警方在一處汽車旅館,發現嫖客王某(22歲,臺軍現役軍人)帶一名年輕女子進旅館開房。當地警方半小時後進入臨檢,發現兩人“全裸蓋棉被在床上聊天”。 王某向當地警方表示,在網路聊天室認識昵稱“小真”的女網友,雙方談定以2000元(新台幣 下同)的價格進行“援交”。當地警方查出“小真”只17歲。
隨後當地警方前往“小真”的租住屋搜索,發現還有4名與“小真”一樣的未成年輟學女學生,其中“小蕙”、“小雅”(網名,均17歲)也坦承曾“援交”。其中三女學生都是單親家庭,監護人都定期給零用錢,“援交”所得除支付房租外,大多用於唱KTV、買衣服。
據臺媒報道,臺警方搜索“小真”住處、部落格及電話通話紀錄後,發現有多名臺軍軍人曾與她聯繫,遂將該案交由臺軍方調查。臺軍方依通話紀錄調查後確認11名臺軍軍官涉案,其中級別最高的是上尉,最低是士官。
臺灣防務部門表示,由於涉案臺軍軍官觸犯的是臺灣“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因此將交由高雄地方檢察署審理,臺軍方會以行政懲處的方式處理,如確定有罪,這11名臺軍軍官將自動除役。
據臺媒了解,依臺灣“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這11名和17歲少女進行性交易的臺軍軍官,可被判處一年以下徒刑或處1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介紹其他同事去嫖這名少女的臺軍軍官,因“媒介未成年少女賣淫”,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並處300萬元以下罰金。
臺軍軍官買春事件爆發後,有臺灣“立委”怒斥,臺軍官兵體能訓練時百般推諉,“買春”卻跑第一。國民黨“立委”張顯耀則表示,臺軍訓練、軍紀長期鬆懈,現在還出現“軍官買春團”真是太離譜了。臺軍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帥化民認為,臺軍中“買春”現象普遍存在,既然找未成年少女,就應嚴懲。(沈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