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設府,始於1875年,當時臺北盆地屬於臺北府淡水縣,但並未明文設置臺北市。1920年行政區域改革,以艋舺、大稻埕、城內三市街為基礎,設立臺北市,隸屬於臺北州。1938年,進一步將松山併入臺北市。
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臺北市成為省轄市,隸屬於臺灣省。1967年7月1日升格為“直轄市”,次年並將郊區分屬臺北縣與陽明山管理局的六個鄉鎮(景美、木柵、南港、內湖、士林、北投)劃歸臺北市管轄。1990年,臺北市行政區重劃,將原來16區調整為12區,合併龍山區、雙園區及古亭區西側為萬華區,合併城中區、古亭區為中正區,合併景美區、木柵區為文山區,將建成區、延平區併入大同區,將松山區南半分割為新設置的信義區。
目前臺北市共有12個市轄區,分別為: 中正區、萬華區、大同區、中山區、松山區、大安區、信義區、內湖區、南港區、士林區、北投區、文山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