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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涉7宗大案的東森總裁

  時間:2007-12-29 14:01    來源:台灣網     
 
 

資料照片

 

  基本資料:

 

  王令麟生於1955年,臺灣臺北人,原籍湖南省長沙市,國民黨籍。臺灣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企管科畢業。

  曾任臺北市食油商業公會理事長,玉米製品公會理事長,百貨企業協會副理事長,食油同業公會常務理事長,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公會代表,獅子會副執行長。後任力霸建設公司、力霸友聯全線公司、東聯先進多媒體公司及遠東倉儲公司董事長等職。

  1989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增額立法委員”。1990年11月出任臺灣商務仲裁協會理事長。1992年6月接任遠東倉儲公司董事長,9月加入國民黨,12月競選第二屆“立委”失利。1993年11月當選臺北市商業會理事長。1994年任力霸集團副董事長。1995年當選第三屆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1998年5月當選“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1998年12月當選第四屆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2001年5月13日,時任臺灣商業總會理事長的王令麟率領170人的經貿訪問團抵上海進行為期六天的考察,並參加16日舉行的“滬臺經貿交流會議”。

  

  2007年,涉入力霸案等7宗大案。

 

 

  相關新聞:

涉嫌掏空中華銀 “金管會”確認力霸涉內線交易

    一月八日,眾多儲戶來到臺北的“中華商業銀行”營業部取款。因力霸和嘉食化兩家公司申請重整,引發“中華商業銀行”發生嚴重擠兌事件。臺灣“金管會”已宣佈接管“中華商業銀行”,政府提供近四百億台幣現金應付。中新社發 張煒 攝 

 

  中新網19日電 臺“金管會”8日表示,確認力霸涉內線交易,涉嫌掏空“中華銀”。據悉,“金管會”去年將全案移送司法單位時,告發11人涉嫌掏空,名單中即包括“中華銀”前董事長王又曾在內。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金管會”方面稱,去年10月項目金檢發現,“中華銀”出售不良資産的程式有問題,雖然形式上符合公開競標的規定,但可能有勾結資産管理公司,低賣不良資産,涉嫌掏空“中華銀”。

 

 “金管會”主委施俊吉8日也確定稱,“金管會”已查出力霸集團內線交易具體事證,並已移送法辦。施俊吉説,涉及內線交易的人,嘉食化與“中華銀”各有一內部人;也有一家力霸關係企業涉案。

 

 施俊吉8日洋洋灑灑列出“中華銀”多項罪證,包括去年10月金檢,就已查出有11人涉嫌掏空,違反“銀行法”。“金管會”已向法院告發,告發名單有“中華銀”前董事長王又曾。

 

 

臺力霸金融弊案偵結 臺北地檢署起訴一百零七人

 

 中新社香港三月八日電 臺北消息:力霸金融弊案八日偵查終結,臺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票券金融管理法”等罪起訴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等一百零七人。

 

 “中央社”八日報道,此案犯罪金額超過新台幣七百億元。

 

 “聯合新聞網”、《聯合晚報》八日報道,王又曾遭具體求刑三十年,並科罰金新台幣十七億一千萬元,王金世英被求刑二十八年,並科罰金七億一千萬元新台幣。

 

 報道説,臺灣檢調機構原本偵辦重點是針對“中國力霸”、嘉食化兩家公司突然申請重整,延遲透露重大訊息,懷疑有大股東利用內線消息,先拉抬股價出脫持股,傷害不知情投資人。

 

 偵辦中,檢調發現新事證,認為力霸集團涉內線交易的範圍比原先預料大,涉入的力霸集團關係企業多,其中身在美國的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是全案關鍵人物。

 

 報道説,此案起訴名單中,還包括王又曾家族第二代和集團重要職員,被告人數達一百零七人,起訴書近千頁,在臺灣司法案件中亦不多見。

 

 據了解,一月四日,力霸集團旗下“中國力霸”、嘉食化因連年虧損,財務陷入困境,宣佈向法院聲請重整;一月八日,臺北地檢署派出五名檢察官投入此案偵辦。

 

 王又曾與王金世英在聲請重整後離開臺灣。臺灣檢方于一月十五日對二人發佈通緝,目前二人仍滯留美國,臺灣司法機構在向美國方面爭取將其遣返。

 

 力霸集團為臺灣一家有數十年曆史的大企業,經營範圍橫跨金融、電信、寬頻網路、食品化工、房地産、服務業等各行業。

 

臺東森總裁王令麟被羈押 

 

 已偃旗息鼓一陣的臺灣力霸風暴,事隔半年禍及東森集團。日前,臺灣東森媒體集團遭檢調大規模搜查,檢方指控東森集團董事長王令麟涉嫌七大弊案。王令麟和東森媒體財務副總童家慶已遭羈押禁見,並已領回重達200公斤的1億元新台幣保金。此外,檢方還已約談包括東森電視總經理張樹森在內等多人,並計劃讓王令麟的妻子儘速返臺説明。
  

 由於東森案與力霸案牽連甚多,因此涉及力霸案潛逃的王又曾(王令麟的父親)夫婦,將列為東森案被告。檢方將在東森案調查完成後,將王令麟所涉及的多起弊案一併起訴,並且,不會把與力霸案有關的部分切割,將並案由法院一同審理。
  

 力霸案在今年3月8日被臺灣檢方起訴後,王又曾家族截至目前為止,已有5人在臺北看守所羈押中,包括王又曾胞弟王事展、兒子王令麟、王令臺、王令一與王令僑4人。
  

 短信露破綻

 

 今年年初,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強力主導與力霸集團切割,逃過力霸風暴。但事隔不久,因檢調偵辦力霸下屬的亞太固網掏空案,使亞太固網財務黑洞曝光,查出東森集團參與力霸集團的掏空計劃,非法所得初估約有新台幣數十億元。

 當8年前臺開售地案爆發,為避免牽連王家成員,王令麟被迫離開政商關係複雜的亞太固網,自立門戶,並開始一連串與力霸集團的切割行動。但王令麟掌管亞太固網時,依然甚是偏愛東森,且兩者間往來密切、複雜。

 

 比如,賤賣亞太最賺錢的纜線數據機業務給東森旗下的東禾媒體,外界質疑,王令麟就是幕後操手。而且,東森媒體與亞太固網前後共3次修訂出售亞太纜線數據寬頻上網業務的出售契約,有兩次都未經董事會同意。

 因此,臺調查局日前兵分29路同步搜索,並約談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人到案。

 

 而真正造成王令麟、童家慶涉嫌湮滅證據,並被裁定羈押禁見的關鍵證據,就是手機短信。檢調搜查當天,王令麟指示童家慶傳出讓3位機要秘書保管和銷毀公文的短信,被臺北市調查處攔截到,並成為檢方的王牌證據。

 王令麟涉案

 承辦力霸案的檢察官俞秀瑞,經過3個多月的蒐證偵辦,發現王令麟在力霸集團掏空旗下力華票券案以及亞太固網遭掏空案,也涉嫌共犯掏空,由於與王令麟有關的金融犯罪案件,犯罪脈絡極為複雜,檢方將加派肅貪專組檢察官共同參與偵辦。
  

 檢調曾透露,東森集團至少涉及10起弊案,而遭檢方指控王令麟涉及的七大弊案包括:侵吞凱雷集團購買東森媒體股款案,涉嫌侵佔;臺力公司違法貸款,違反銀行法跟商業會計法;挪用東森購物百貨資金案,涉嫌背信;南港購地弊案,違反證交法;臺北小巨蛋體育館招標弊案,違反政府採購法;還有力華票券弊案,違反票券金融管理法。

 王令麟妻子蔡雪卿在東森電視沒有任職,卻與前東森電視董事長張樹森簽訂勞動契約,並每月領取新台幣40萬元的薪資;5年來共領走東森電視2670萬元新台幣,涉嫌背信。若情況屬實,蔡雪卿也將捲入東森風暴,並被視為共犯。


  此關難過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遭收押,旗下員工人心惶惶。以東森房屋為例,就傳出有部分分店投靠其他同行。
  

 對此,東森房屋總部已緊急通過內部網站發信安撫各店東,董事長王念徵希望通過招待近百名業績優良的店東赴日旅遊,將傷害降到最低。
  

 此前,力霸案爆發時,光是高雄地區,東森房屋就有20多家店解約、改挂其他房屋仲介招牌,還有近50家店的店東曾起退店念頭,但後來接受挽留。
  

 與此同時,東森風暴還嚴重衝擊東森集團最近一連串即將到期的銀行債務償債計劃。與東森集團往來的幾家主要銀行決定,邀集相關銀行召開債權銀行會議,尋求銀行債權的保障,並協助東森集團正常營運。
  

 東森集團高層日前也召開緊急會議,商討未來集團運作的對策以及對銀行貸款的資金調度。東森高層表示,東森電視欠合作金庫的貸款本金,月底一定償還。
  

 此前,東森電視還款一直很正常,但今年4月應償還的金額尚未償還。欠款未還主因是受到力霸財務風暴影響,有客戶擔心無法拿到款項,要求改為現金支付,造成資金調度困難。

 

 

臺檢方認定東森總裁王令麟牽涉7宗大案

  臺海網6月17日訊 社會矚目的東森集團案,臺北地方法院昨天裁定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以新台幣一億元交保。依檢調所掌握卷證資料,王令麟除涉嫌小巨蛋體育館圍標案、南港園區售地案與中華商銀違法融資案,另外還涉及東森購物投資款案、侵佔東森電視薪資案、侵佔凱雷集團股款案與力華票券違法票貼案。

  檢調調查,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與王令麟利用並無實際營運的六家子公司票據,向力霸集團旗下力華票券票貼,其中多家公司已延展清償期限多次,事實上與長期信用融資無異,這些子公司包括遠森、遠富、遠新、遠翔、遠暉與遠強投資等公司。

  中央社引述檢調人士指出,王又曾父子利用這種方式,讓力華票券自1999年起授信給同一集團超過法定凈值,獲利新台幣一億元以上,涉嫌違反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五十八條。

  王令麟在去年十二月底以投資為名,自東森購物百貨撥付三億元款項到鼎益鑫公司作為投資款,隨後在沒有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情況下,擅自在今年一月初自鼎益鑫公司取回一億五千萬元,涉嫌刑法背信罪。

  檢調發現,王令麟妻子蔡雪卿(蔡咪咪)自2002年至2006年間並非東森電視公司職員,竟與前東森電視董事長張樹森簽訂勞動契約,四年內支領包括每月四十萬元薪資及年終獎金共兩千六百七十萬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與背信罪。

  檢方日前發出傳票,要求蔡雪卿十四日説明,但蔡雪卿目前人在海外,並未到案。

  另外,王令麟在去年七月十三日、七月二十五日將凱雷集團購買東森得易購公司所持有東森媒體股權的股款,匯入蔡坤源與蔡辛秀帳戶,再轉匯到王令麟帳戶,涉嫌刑法侵佔罪。

  至於小巨蛋體育館圍標案部分,檢調查出王令麟與都會娛樂公司前負責人謝寅龍涉嫌圍標工程,並在東森巨蛋公司得標後給予一定對價,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謝寅龍已遭承辦檢察官聲押獲准。東森巨蛋總經理林克謨、都會娛樂負責人杜佳樺、臺北市政府前體育處長劉家增、前副處長房振昆等人,也因本案被列為被告。

  檢調也查出,王令麟涉及南港園區售地案與中華商銀違法融資案,變相為東森媒體取得九千萬無擔保貸款,並以無擔保授信方式,使中華商銀損失數千萬元,違反證券交易法、保險法、商業會計法與銀行法等金融法規。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最終還是被收押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涉嫌在力霸集團商業案中與父親王又曾串供,被臺灣有關部門收押

  受臺灣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商業案牽連,王又曾的次子、臺灣東森媒體集團創始人兼總裁王令麟14日正式遭臺灣“檢方”傳訊,被要求協助徹查力霸與東森集團的關係。

  據悉,王令麟在被傳訊當晚拒絕接受詢問,在調查局過了一夜後,15日被移送至臺北“地方法院”進行復詢,16日傍晚交保1億元新台幣後才得以釋放。

  然而,臺灣檢調部門並不服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王令麟交保釋放的決定,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抗辯抗告獲得成功,該案又發回臺北“地方法院”重裁。因此王令麟昨天下午4時再次被傳喚。經過五個多小時的應訊,“法院”認為王令麟有串供可能,再次裁定將其收押,並將他移至臺北看守所。

  與力霸案如出一轍

  據報道,到目前為止,東森案中已有17人被列為被告,除了總裁王令麟外,臺灣“小巨蛋”(臺北市第一座多功能體育館)執行董事謝寅龍被收押,另外還有四名高級主管先後交保獲釋。

  此次事件所涉的案件共又7件,其中最為重大的包括臺北“市政府”辦理“小巨蛋”招標過程涉貪瀆案、東森媒體出售南港園區土地給友聯産險涉背信案、亞太固網出售纜線數據機涉背信案與“中華商業銀行”融資給東森集團涉背信案。

  另外,檢方偵辦東森集團案還發現案外案。王令麟夫人蔡雪卿(蔡咪咪)不是東森員工,每月卻從公司支領40萬元新台幣薪水,從2001年到2006年共領了2670萬元新台幣。檢方認為,蔡雪卿涉嫌背信,不排除列為共犯。

  截至目前,臺北“小巨蛋”圍標案已經認定王令麟涉案明確,其餘的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調查顯示,為使東森巨蛋管理公司競得“小巨蛋”,王令麟與謝寅龍私下授意,使都會娛樂國際公司不成為競爭投標,並在東森巨蛋得標後,付給謝寅龍一定對價。

  此次對東森的調查備受外界關注,最大的原因便是力霸與東森之間的緊密關係。雖然王令麟一再表示自己與力霸案無關,但力霸過去的財務聲明顯示,力霸的兩家旗艦企業直到1999年還持有東森集團下屬公司的大量股份。

  此外,美國私人股本集團凱雷持有東森集團旗下的東森媒體科技公司的多數股權也是人們關注的焦點。

  9小時籌得1億新台幣

  王令麟16日上午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以1億元新台幣交保後,東森人員在9小時內籌足了八大箱現金,讓他們的老闆迅速獲得自由。

  據報道,王令麟在16日淩晨長達四個小時的審理中曾兩度痛哭,擔心被收押後影響7000多員工的生計,併為因力霸案背負了數億元的保證債務至今無法償還而語氣激動。

  據悉,王令麟在前往檢方接受約談時,就預計倒交保的可能性很高,於是提前備好了4000萬元新台幣的現金。但沒想到交保金額高達1億新台幣。裁定一齣爐,東森集團旗下高級主管及王令麟親友立刻全面動員緊急籌款。

  由於正逢端午假期,原先力霸集團資金調度的小金庫,如“中華銀行”、“友聯産險”等受到力霸案波及,無法像以往那樣為王家方便調度資金,只有向友人求援。

  經過9個小時的努力,律師及保安人員終於提來八箱共1億元新台幣現金。因是連續假日,沒有點鈔機可用,臺銀人員只能初點後送到公庫存放,下週三再點。

  王令麟被收押禁見

  由於檢方不服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王令麟交保,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成功後,臺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4時重開羈押庭。經五個多小時應訊,“法院”再次裁定將其收押。至於王令麟再次被收押的原因,臺灣“高等法院”之前裁定的理由書中提及,在臺力公司向中華商銀貸款案中,王令麟與父親王又曾涉嫌串供。

  當天下午,王令麟在律師陪同下提前抵達法院,面對媒體追問時,僅簡短地表示“謝謝大家”。根據他的友人透露,面對後續法律程式,律師和公司方面已做好了各種應對。

  王令麟委任律師紀鎮南表示,法院書記官是在下午2點多通知他,他打電話給當事人時,王令麟已從媒體那裏了解到了這一資訊,並坦然接受“高院”裁定的結果。

 

 

東森總裁王令麟遭檢方求刑28年

 

  臺北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檢署”經過一個多月的偵辦,對“東森弊案”偵結起訴,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求刑28年,並科罰金10億元新台幣。


  臺北“地檢署”經過密集傳喚偵辦,查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人涉嫌掏空集團資産,以及背信罪、違反“證交法”罪等,不法犯罪金額高達412億元(新台幣,下同)。臺北檢方昨天下午以背信罪等罪名起訴王令麟等42人,並請求法院判處王令麟28年重刑,並科罰金10億元。

  另外,東森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王令麟妻子蔡雪卿(蔡咪咪)被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罪起訴,具體求刑10年。

  東森媒體財務副總童家慶與東森電視總經理張樹森均被依背信罪起訴;童家慶被具體求刑16年、張樹森被具體求刑1年。

  據報道,檢調偵辦出東森集團所涉案件包括臺北市政府辦理“小巨蛋”體育場招標過程涉貪瀆案、東森媒體出售南港園區土地給友聯産險涉背信案、亞太固網出售纜線數據機涉背信案與“中華商業銀行”融資給東森集團涉背信等案。

  臺北“地檢署”6月14日起展開大舉搜索、約談行動,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迄今仍被羈押禁見。 

 
編輯:江洪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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