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及職責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置委員11人,均為無給職,任期3年(最新任期自2007年8月8日起至2010年8月7日止)。成員由本會推薦,送臺灣省選舉委員會遴報臺當局“中央選舉委員會”派充,並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執行委員會議決議,總理委員會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委員會成員須有無黨籍人士,且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的二分之一。
二、委員會成員
主任委員 邱雲儀(2007年11月3日起接任代理主任委員)
委員 王立德、黃丁風、林俊良、鍾孟仁、駱護芳、俞明、黃仁祥、錢金鐸、鄭錦洲
三.主任委員簡介
主任委員:邱雲儀(2007年11月3日起接任代理主任委員)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 曾任 一、基隆市政府課長、局長、秘書、主任秘書 二、基隆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 現任 基隆市小區大學基金會執行長 基隆市“救國團”主任委員
四.組室職責
第一組:“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市議員、市長選舉、罷免的辦理事項;里長選舉、罷免的計劃、辦理;選舉、罷免事務的研究發展與資料蒐集、運用及不屬於其他各組、室的綜合業務事項。
第二組:選舉人及罷免案投票人名冊的編造事項。
第三組:選舉公報、公辦政見發表會、選舉倡導及新聞發佈的辦理事項。
第四組:選舉、罷免監察事務的辦理:競選經費的查核與有關選舉、罷免訴訟及法令的擬釋事項。 行政室:議事、文書、公文管制、印信典守、庶務、出納、公産公物的保管及其他行政管理事項。 人事室: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會計室: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辦理政風事項。
五.監察小組
該會設監察小組,置小組委員3人至35人,均為無給職,其中3人至5人任期三年,其餘均在辦理選舉、罷免期間聘任。監察小組委員執行選舉、罷免的監察事項,由委員會就具有選舉權的公正人士報請臺灣省選舉委員會聘任,並指定一人為召集人,召集人列席該會委員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