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
高雄市鹽埕區的崛江市場是過去販賣舶來品最著名的地區,但是隨著都市人口增加,商圈東移,以及大型百貨公司興起,崛江市場便逐漸走入黃昏,新的取代者更頂著崛江之名出現了,那就是新崛江商場。
1988年建商劉奕甫看好大統百貨商圈商機無限,遂力排眾議,以文化路1200坪建地,仿傚日本商店街模式,興建了356間店舖,出租給商家開店;由於宣傳得法,加上大統百貨公司所帶動的人潮,新崛江商場首批店舖尚未蓋好就已全部租出去,也因此劉奕甫又陸續增建,形成A.B館型態,每家店舖平均2.2坪,共有288家,出租率百分之百。
二.新崛江商場成功之因:
眼光獨到,地點適中:在大統商圈內,人潮如涌。
租金便宜,商家樂意承租:初期租金依位置不同,每月房租加管理費、清潔費才兩萬元左右,想自己當老闆的,只要經濟情況許可或有這方面生意經驗,便迫不及待搶租,有些就是大統百貨公司員工自行創業的。
嚴格篩選業者:債信不好或有犯罪前科者皆不接受。
營業項目有最低家限制,使商家不致惡性競爭:除非有人放棄,已經客滿的項目不再增加新店,店東開店有保障。
成本低、售價低:由於不少商品為老闆自行從國外採購回來,成本低售價隨之降低。
商品式樣多而奇特,引人注目:新崛江商場80%是舶來品,有些香水、飾品、手錶等島內沒有代理商,都是獨家生意,故易獲消費者青睞。
三.發展:
1995年10月底,大統百貨公司遭受回祿之災而歇業,新崛江商場多少受到波及,但由於附近尚有大立、漢神百貨公司,是人口密集區,故每逢假日仍舊熱鬧非凡,且已獲“經濟部”評選為觀光商店街再造案之一。工程于1999年6月發包,本預計7月執行統一招牌製作工程,但因當初規劃時,未納入現有近兩百家攤商,導致這些業者唯恐影響生計而阻撓改造案進行。經高雄市建設局召集業者進行協調,取得共識,建議“經濟部”有條件納入攤商,並由當局評估攤商數量,設管理委員會,且要依法繳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