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5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因涉嫌弊案遭羈押,羈押期限將至2月23日屆滿,今日下午臺“高院”將再次召開羈押庭,決定陳水扁是否可以在農曆年前釋放。
2009年12月17日,臺“高院”以羈押理由仍沒消除為由,裁定從12月24日開始,將陳水扁再度延押2個月。由於陳水扁涉嫌貪污屬於10年以上重罪,按照臺灣相關規定,法官可以無限期延押陳水扁。(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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