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9日消息 據臺“中國時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前天第5度前往臺北寶徠花園扁家住宅就訊吳淑珍,吳淑珍堅稱2億珠寶均為合法取得,其中12顆裸鑽更是她自行購買的,她還要臺檢方將查扣的珠寶拿給她勘驗。知情人士透露,其實吳淑珍早已認定,黃芳彥雖交出這批珠寶,但臺檢方只是“暫時保管”,只要吳淑珍勘驗後出示這12顆頂級裸鑽的保證書,臺檢方特偵組恐怕還是拿她沒轍,這批珠寶“看得到卻扣不到”。
據臺媒報道,臺灣熟知珠寶行情人士透露,以吳淑珍愛珠寶又懂珠寶來分析,黃芳彥交出的80件珠寶,其中的12顆5克拉裸鑽,應是全球罕見的“全美”頂級裸鑽。
該名人士進一步指出,事實上頂級裸鑽極為稀罕、銷售渠道也極少,主要由極少數的世界知名鑽石廠商所控制,因此這批裸鑽絕無可能是臺灣企業界購買再向吳淑珍進貢。要想買得這類的頂級鑽石,只能請臺灣大型珠寶店向賣家專門下訂單,再由這些世界少數頂級鑽石商自其控制的鑽石原石中篩選頂級貨,最後派專人專程送達。
該名臺灣珠寶專家更直言,吳淑珍這12顆裸鑽應是一次性由專人送達。臺灣珠寶圈曾盛傳,有人下了20顆頂級裸鑽的訂單,由世界知名鑽石廠商專人送達臺灣。但因這批頂級鑽石送達後,僅被挑走了12顆“全美”等級的裸鑽,剩下8顆未達“全美”等級,由臺灣珠寶商買下在臺灣銷售。
據臺媒了解,吳淑珍所有這12顆“全美”裸鑽,應是用陳水扁收受的政治獻金買下的,是保值也是投資,且在購買時廠商一定已交付給吳淑珍授權保證書。所以當吳景茂在去年12月11日向臺檢方供出吳淑珍的珠寶,甚至黃芳彥亦跨海指導臺檢方取得這批珠寶,吳淑珍一點都不擔心。原因在於只要吳淑珍手上握有這些裸鑽的“合法證明文件”,臺檢方特偵組就無權沒收,也追查不出買裸鑽的政治獻金出處。
不過,其他自黃芳彥西裝口袋取出的珠寶,讓曾經買珠寶送給吳淑珍的企業主們害怕此時被吳淑珍視為背叛者。因為臺檢方特偵組若將珠寶交給吳淑珍勘驗,屆時吳淑珍只需隨意點名哪件珠寶是誰送的,就能讓這些臺灣企業主吃不了兜著走。(沈鵬)